夫或妻一方为被执行人,配偶方的财产会被法院执行吗?
这个不能一概而论,夫或妻一方为被执行人,配偶方的财产会不会被法院执行,这个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执行规定和司法解释都有明确的规定,这不是几百字能讲清楚、讲完整的,非专业人士一下子也很难搞明白。但我可以给你一个简单、明了的认识,供你参考。
一是一定要自己搞清楚判决书中关于债务判决的表述。如果判决书是判给个人偿还,则你就可以据此明确拒绝法院执行你的个人财产,而且法院也不会乱来,不会执行另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法院据此执行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你也可以以财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而抗辩,要求法院进行析产。法院在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时是非常慎重的,如果你认为法院的执行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要及时向执行法官提出,还有疑问时,要及时咨询专业人士。
另外,执行阶段,原告拿着生效文书,执行依据只有夫妻一方当事人有给付义务,从程序上看,执行只能执行夫妻一方。但是别高兴太早,依据浙江高院出台的解释,可以以夫妻共同财产的理由冻结配偶一方名下的财产,当然配偶一方依据民诉法可以提执行异议,针对执行行为也好,针对执行财产也好,法院有义务15天之内审查。总之配偶财产被执行可能性大,当然也不排除作为被执行人一方财产够,也就不存在执行配偶财产可能,这种可能性在司法实践中也是存在的。
总之,关于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有严格的法律程序规定。在具体执行财产时也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现在是司法上最风清气正的时候,你不用过多担心执行人员贪脏枉法,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才能更好的维护你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