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无儿无女房屋侄子可以继承吗?村委会可以拒绝吗?
乡村生活越来越非常的好了,而且好多人也住上自已令人满意的房屋,她们根据自己的努力赢得了一定的经济发展需要,进而过上理想的生活。而对乡村还存在的一个状况,便是在乡村会出现许多老年人,他们没有自身的儿子和女儿,因此对她们房屋该怎么处理呢?大多数人都觉得并没有儿子和女儿的老年人可以将他的房子继承给侄儿,而且这件事会必须村委会的同意吗?
最先,在法律法规的方向上把房子继承为自己的侄儿,侄子是并没承继管理权限的。所以说,这也是不符法律效益。众所周知在遗书确立时,可以将财产捐助给我国,团体或是法律规定的继承者之外的人,这些是合乎相关法律的经济效益的,所以说是可以承继的。不过在没遗书的前提下,就需要依照国家规定的方式遗产继承。就是说当老人过世以后第一顺序继承人承继他的财产,而假如第一继承人并没有承继他的财产,那样能够然后第二继承者承继他的财产。所以说这类继承房子的事儿,还是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的,不可以依照自己的想法来。
次之,法规上面有确立的要求,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都是另一半,儿女,爸爸妈妈。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姊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所以说只有有这些人承继自己的房子,而侄儿在法律法规的管理权限上是不可以继承房子的。而且继承房子这样的事情也并不需要村委会的允许,由于当的村委会是没有这个资质,将房子继承给谁的,也并不符有关的法律法规。假如依照法律法规里的要求开展承继得话,可以让本地的村委会签个字。
总而言之,在继承房子这样的事情上,一定要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开展,不可根据自身的自私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