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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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销售额3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闷伏伍税人,免征增值税。
注意:这项减免三个附加税费的优惠政策不仅仅针对小规模纳税人,也同样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企业。
2: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银行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3:年所得不超50万元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厅塌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第一条规定:
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蚂或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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