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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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律师说法律
2022-12-27 · 专业法律普及,热点案件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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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第十条规定,所谓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它是著作权中财产权的重要内容。

信息网络传播权特征:

(1)环境的特殊性

向公众传播或提供作品并不仅指在互联网中传播作品。公众不仅可以在互联网上阅读作品、观看电影电视节目,而且还可以通过电视电话网络收看收听自己喜欢的节目。

(2)传播的公开性

信息网络是一个完全开放的环境,一件作品一旦被放置于该环境中就等于处在公开状态。

(3)方式的互动性

信息网络具有较强的交互性。作品在信息网络中的传播不同于以往的传播。传统的传播一般都是单向传播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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