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病假工资怎么算
法律分析:北京市病假工资计算:1、病假计算基数:a、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b、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2、病假期限:a、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3个月;b、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上:6个月;c、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6个月;d、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上10年以下:9个月;e、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10年以上15年以下:12个月;f、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15年以上20年以下:18个月;g、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20年以上:24个月。3、病假计算公式假计算基数X病假期限。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