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对方仍没有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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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办法:如果说被执行人有担保人(纠纷担保人与执行担保人)的话,在被执行人无法履行偿还义务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追加担保人为共同被执行人。
法院无法执行有多种情况:找不到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没有偿还能力等。因此,你需要多方打听,密切注意被执行人的行踪及财产情况,及时向法院执行庭提供,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
但无论如何,只要案件没有执行到位,不要轻易接受执行庭关于执行中止,甚至执行终结的任何提议及文书。
强制执行:
在公诉案件中,法院判处被告人对被害人进行民事赔偿,并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没有发现被告人能执行的财产,可以裁定中止执行,待发现财产条件许可后再启动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
2018-06-11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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