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感染新冠肺炎但是没症状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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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俊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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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9 · 律师
贾俊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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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负刑事责任。如果自己故意的话就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这个人本身并不知道自己得了这个病,属于无症状感染者。传染给了他人,不属于故意行为,是不负任何责任的。如果是因为不小心感染到新冠病毒,且自己不知道感染新冠病毒的情况下,正常的接触而导致他人被感染的话,因其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存在过错,所以无需向他人进行赔偿。如果明知自己感染了新冠肺炎,而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擅自到外出到公共场所,从而导致他人被感染的话,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不仅存在被索赔的风险,同时可能还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所以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和环境卫生,要提高自己的健康素养,与确诊或者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应该主动进行新冠病毒核酸的检测,严格执行当地防控政策要求。在平时做好防疫措施,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避免被感染;在明知自身处于确诊感染、疑似感染或者感染新冠肺炎高度可能的情况要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及时治疗以及做好隔离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百三十二条 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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