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台湾自古即属于中国。台湾古称夷洲、琉球。
1、中国人民早期开发台湾的时间可以上朔到一千多年以前。三国时吴人所著的《临海水土志》对此就有所著述。公元3世纪和7世纪,三国孙吴政权和隋朝政府都先后派万余人去台。
2、进入17世纪以后,中国人民在台湾的开拓规模越来越大。至公元1893年(清光绪19年)时,总数已达到50.7万余人。他们带去先进的生产方式,大大加速了台湾整体开发的进程。台湾社会发展始终延续着中华文化的传统。
3、中国历代政府在台湾先后建立了行政机构,行使管辖权,早在公元12世纪中叶,宋朝政府即已派兵驻守澎湖,将澎湖地区划归福建泉州晋江管辖。元、明政府在澎湖都设有行政管理机构“巡检司”。
4、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签署的《开罗宣言》指出,“要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土地,例如满州、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后苏联参加)签署的《波茨坦公告》又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
5、1945年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10月25日,同盟国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仪式在台北举行,受降主官代表中国政府宣告:自即日起,台湾及澎湖列岛已正式重入中国版图,置于中国主权之下。至此,台湾、澎湖列岛重归于中国主权管辖之下。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