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的分类
有些自然灾害,当致灾因素的变化超过一定强度时,就会在几天、几小时甚至几分、几秒钟内表现为灾害行为,像火山爆发,地震、洪水、飓风、风暴潮、冰雹、雪灾、暴雨等,这类灾害称为突发性自然灾害。
旱灾、农作物和森林的病、虫、草害等,虽然一般要在几个月的时间内成灾,但灾害的形成和结束仍然比较快速、明显,所以也把它们列入突发性自然灾害。
在致灾因素长期发展的情况下,逐渐显现成灾的,如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环境恶化等,这类灾害通常要几年或更长时间的发展,则称之为缓发性自然灾害。
扩展资料:
自然灾害的特征:
1、自然灾害具有广泛性与区域性。一方面,自然灾害的分布范围很广。不管是海洋还是陆地地上还是地下、城市还是农村、平原、丘陵还是山地、高原,只要有人类活动,自然灾害就有可能发生。另一方面,自然地理环境的区域性又决定了自然灾害的区域性。
2、自然灾害具有频繁性和不确定性,全世界每年发生的大大小小的自然灾害非常多。近几十年来,自然灾害的发生次数还呈现出增加的趋势 ,而自然灾害的发生时间、地点和规模等的不确定性,又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人们抵御自然灾害的难度。
3、自然灾害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和不重复性,主要自然灾害中,无论是地震还是干旱、 洪水、它们的发生都呈现出一定的周期性。
4、自然灾害具有联系性。自然灾害的联系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区域之间具有联系性。比如,南美洲西海岸发生“厄尔尼诺”现象,有可能导致全球气象紊乱;美国排放的工业废气,常常在加拿大境内形成酸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然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