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事业单位和市属事业单位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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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事业单位和市属事业单位的区别表现在上级不同、同事不同以及资金来源不同等方面,具体如下:
1、上级不同
(1)省属事业编,上级为省属事业单位,是省政府领导的独立的一个事业单位。若是省直事业单位的上级是政府的一个部门,比如省质监局下属的产品质量检验所就是省直事业单位。
(2)市属事业编,上级为市属事业单位,是市政府领导的独立的一个事业单位。市直事业单位道理和省直的一样, 层级一般省属的低,但也有例外,因为有的事业单位是垂直管理,而有的是属地化管理。
2、同事不同
(1)省属事业编,同事里有些是公务员,编制为公务员与事业编制混合。
省直机关是省委直属机关单位,比如:省委老干部局,省人大办公厅,省人大机关后勤事业编制, 省人大机关服务中心,省人大办公厅印刷所,省直机关幼儿园等等。
省事业单位是省直属事业单位,为事业编制。事业单位分为中央直属,省直属,市直属等等,比如民政局下属的某某福利工厂等等。
(2)市属事业编,同事(包括领导和员工)也都是事业编制,没有公务员。
3、资金来源不同
(1)省属事业编,省级单位是省政府或者各厅下属的,由省财政发工资。省属事业单位是有省级部门创立或者负责管理的事业单位。
(2)市属事业编,市级事业单位是市政府或者各局下属的,由市财政发工资。而市属事业单位是市级部门创立或者负责管理的事业单位。
省直事业单位和市直事业单位在编制上是没有区别的,无非就是上级部门的差别,省直事单位的上级一般都是政府部门,比如某某所,而市直事业单位就是市直属事业单位的上一级一般为某福利工厂,一般是为市政府部门直属的。
所以在管理和晋升上,说没有区别的,大部分岗位都是参照公务员来进行管理的,但是不管是省直还是市直,同等情况下晋升是比公务员差很多的,提拔极其困难。
待遇方面,不一定省级比市级好,主要看单位有无创收以及上级的重视程度;事业单位改革,市级的比较有可能波及,事业单位没有行政权力,因此省级和市级事业单位没有本质区别,主要看事业单位的职能和工作性质。省级单位是省政府或者各厅下属的,由省财政发工资,市级事业单位是市政府或者各局下属的,由市财政发工资。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三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1、上级不同
(1)省属事业编,上级为省属事业单位,是省政府领导的独立的一个事业单位。若是省直事业单位的上级是政府的一个部门,比如省质监局下属的产品质量检验所就是省直事业单位。
(2)市属事业编,上级为市属事业单位,是市政府领导的独立的一个事业单位。市直事业单位道理和省直的一样, 层级一般省属的低,但也有例外,因为有的事业单位是垂直管理,而有的是属地化管理。
2、同事不同
(1)省属事业编,同事里有些是公务员,编制为公务员与事业编制混合。
省直机关是省委直属机关单位,比如:省委老干部局,省人大办公厅,省人大机关后勤事业编制, 省人大机关服务中心,省人大办公厅印刷所,省直机关幼儿园等等。
省事业单位是省直属事业单位,为事业编制。事业单位分为中央直属,省直属,市直属等等,比如民政局下属的某某福利工厂等等。
(2)市属事业编,同事(包括领导和员工)也都是事业编制,没有公务员。
3、资金来源不同
(1)省属事业编,省级单位是省政府或者各厅下属的,由省财政发工资。省属事业单位是有省级部门创立或者负责管理的事业单位。
(2)市属事业编,市级事业单位是市政府或者各局下属的,由市财政发工资。而市属事业单位是市级部门创立或者负责管理的事业单位。
省直事业单位和市直事业单位在编制上是没有区别的,无非就是上级部门的差别,省直事单位的上级一般都是政府部门,比如某某所,而市直事业单位就是市直属事业单位的上一级一般为某福利工厂,一般是为市政府部门直属的。
所以在管理和晋升上,说没有区别的,大部分岗位都是参照公务员来进行管理的,但是不管是省直还是市直,同等情况下晋升是比公务员差很多的,提拔极其困难。
待遇方面,不一定省级比市级好,主要看单位有无创收以及上级的重视程度;事业单位改革,市级的比较有可能波及,事业单位没有行政权力,因此省级和市级事业单位没有本质区别,主要看事业单位的职能和工作性质。省级单位是省政府或者各厅下属的,由省财政发工资,市级事业单位是市政府或者各局下属的,由市财政发工资。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三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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