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可以补办身份证吗
居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流程,简单来说就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属于以下5种情况的,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可以异地补办身份证,各省市要求不一样,详情咨询居住地公安机关。
异地如何补办居民身份证(以北京为例)
办理条件:
1.在京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外省市户籍公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的;
2.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二代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
办理材料:
异地《居民身份证》丢失需先行办理挂失登记。
申领人提供《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书》纸质版;北京市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现场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带领其现场办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纸质版。
办理流程:
现场领取《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书》并进行填写,现场进行指纹采集、人像采集等工作。领取凭证,待原籍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二十日后凭借领取凭证现场领取身份证。
办理地点:
城区任意户籍派出所,远郊区城镇派出所或分局户政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