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元代行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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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省的初义,即将中书省的职权临时在某处行使的意思。行省是中书省的派出机构,后来演变成为常设地方最高行政机构。个行省设丞相一员,平章政事一二员,右丞、左丞各一员,参知政事二员,贫瘠皆与中书省官相同。全国设十个行省(陕西、甘肃、辽阳、河南、四川、云南、湖广、江浙、江西、岭北)。
行省的权利很大。凡地方一切民政、财政、军事无所不统领。从政治上巩固了国家的统一,是中央集权在行政体制上得到了保证。在边疆设置行省,大大加强了对边疆地区的管理。
广东尚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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