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发少了怎么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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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一起说法
2022-12-19 · TA获得超过5000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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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无故变少的维权方式: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或者也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工资变少怎样维权的问题,下面由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工资变少怎样维权
      1、工资无故变少的维权方式: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或者也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应发工资变老板打欠条,员工如何维权
      根据我国法律劳动争议实行“一裁两审,仲裁前置”制度。所以,未经仲裁法院无权受理。而劳动报酬争议案件更为特殊,根据相关规定,劳动报酬案件实行“一裁终局”,就是为了防止拖欠报酬一方利用自身的优势,规避诉讼程序,拖延诉讼时间,使劳动者无法及时得到相应救济。
      以此看来,本案应属于劳动争议,应适用劳动争议相关程序。但是,可以想见的是,如果驳回起诉,仲裁时“资方”也会提出本案属于民间借贷争议,仲裁机关无权审理。或者利用自身的优势,规避案件审理等等,对于希望得到快速救济的劳动者极为不利。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它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由此可见,由于本案中双方仅仅就工资转变为欠条这一单一事实发生了争议,根据该条规定,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值得注意的是,本条适用范围极其有限,事实上,很多劳动案件中,双方不仅仅是对工资或者“欠条”发生争议,还有包括加班等用工事实、劳动合同效力等劳动关系其它方面产生争议,就必须按照劳动程序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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