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科核心素养
自主音乐需要是学生自觉进行音乐学习和音乐活动的基本动力,也是学生自主发展素养在音乐学科的具体体现。发展学生自主音乐需要有情感、认知和意志等不同层次,其一是对音乐产生兴趣爱好,将参加学习音乐和音乐活动作为获得快乐生活,满足审美需求的一种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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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是在有实际体验的情况下,主动将音乐作为保持心理健康和谐的工具;其三是把学习音乐作为提高文化修养、促进自我发展与完善的自觉追求,将参加音乐活动作为一种文明生活的方式。对于经过十余年学校音乐教育的高中生来说,自主音乐需要主要表现在:能积极参加各类音乐活动;对音乐具有一定的兴趣爱好;能经常用音乐给自己带来快乐情绪;能主动选择合适的音乐活动调节情绪、平和心理;参加音乐活动时具有较主动的审美意识。
音乐实践能力是学生音乐素养的重点。普通高中学生应具备的音乐实践能力主要包括音乐表达与表现能力、音乐欣赏与审美能力、音乐创造与想象能力、音乐交流与合作能力,其中最核心的是用音乐表达情感的能力。学生掌握音乐实践能力应以用为本,围绕学生在校时和毕业后经常进行的音乐活动,重点培养选择合适作品进行表达和交流的能力,感受和表现优秀作品的能力,即兴表演和创作的能力等。音乐能力的基础源于音乐实践经验,因此,学生应具有较丰富的歌唱和聆听经验积累,应熟悉经典音乐作品的情感内涵,应熟悉各类常用的音乐活动形式。作为音乐实践活动的基本技能,学生应能够较准确地歌唱若干首中外著名歌曲和公共活动常用歌曲,能视谱歌唱或演奏简单作品,能较好地融入集体歌唱或演奏等表演活动,以便在需要音乐的场合选用合适的'形式与作品参与音乐活动。
音乐情感体验是指学生在听、唱、奏、动等音乐活动中,通过直接体验(音乐感知觉直接产生的情绪体验)和间接体验(音乐表象及联想产生的情感体验),用音乐表达与抒发情感,或从音乐感悟与激发情感,这是音乐从音响形式转化为情感本质的关键过程。音乐情感体验能力是重要的音乐素养。高中学生的音乐情感体验有三种主要实践形式:一是在音乐实践中体验美感;二是用音乐作品抒情咏志;三是通过音乐活动怡情养性。培养学生音乐情感体验能力应侧重高中阶段音乐课的实际育人功能:学生在兴致所至时能选唱昂扬、欢乐、抒情的音乐作品抒发自己向上向善爱美的志向与感情;在心理失衡时能选听励志、和谐、优美的音乐作品调节情绪和修养性情;在参加集体音乐活动时能有意识地从优秀音乐作品中感悟美德、陶冶情操;能对日常生活中尤其是网络、演出和影视中的音乐作出正确的价值评判。
音乐文化理解是重要的社会人文素养。高中学生对音乐作必要的文化理解,有助于学生从社会发展的角度认识音乐,也有助于学生从音乐发展的角度认识社会。音乐文化理解应包括认知音乐的艺术形式和文化特征;了解音乐与其他艺术的关系;理解音乐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相互影响。考虑到学生高中毕业后参加音乐实践活动的实际需要,学生对音乐的文化理解应以四方面为重点:识别中国与世界音乐的主要种类与特征;认知音乐的主要形式、艺术特征与文化价值;了解音乐在舞蹈、戏剧、影视中的应用及它们的相互关系;知晓音乐发展的时代背景与社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