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历史上的猎杀女巫事件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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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巫一词,本意为“有智慧的女性”,后来引申为“魔女”、“妖妇”等.在欧洲民间传说中,早期“女巫”的代表是古希腊神话中的女巫瑟西和美狄亚。
在中世纪的欧洲,人们普遍相信:每天夜里,女巫们会在自己身上涂上用婴孩炼成的“魔鬼油”,然后穿过裂缝和锁孔,滑上烟囱,骑上扫帚柄、纺锤或飞船飞跑,飞到恶魔们的 *** 地去参加女巫聚会……心怀邪念就会遭到恶魔的引诱,妇女小产和行为放荡常被视为遭受到了女巫的巫蛊,冰雹、歉收和疾病也由女巫造成。
从15世纪起,基督教的教士们根据《圣经》中所说“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的“语录”,对“女巫”发起了持续近300年的迫害。
在这黑暗的300年中,无数良家妇女被诬为“女巫”,或被斩首示众,或惨遭火刑。
1487年,教会出版了猎巫“专业书籍”《女巫之锤》。
随着古登堡发明的近代印刷术在欧洲的推广,此书在从1487年至1669年近200年间,竟接再版了近30次,从而引发了旷日持久的“猎巫潮”。
《女巫之锤》详细记述了对“女巫”具体的审讯方式和保证审讯成功的有效方法。
这种审判既没有起诉程序,也没有辩护人,除了严刑拷打作为逼供手段外,还有所谓的“女巫”测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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