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版权侵权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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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1)未经 著作权 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 (6)使用他人作品,未按规定支付报酬的。 (7)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其表演的。 (8)未经法人或委托人的同意,作者擅自将自己创作的职务作品与委托作品发表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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