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孩算独生子女吗
法律主观:
独生子女条件如下: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2、 再婚 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 收养 )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九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