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修改名字呢?
以前的时候我想过给自己改名字,因为我那个时候感觉我的名字不好听。
但是现在我感觉我的名字很响亮,不想改名字了,如果想改名字如何改名呢?让我们一起下流程
已经年满16岁的,所需要资料,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2者的复印件、在校生需要学校出具证明,单位的需要单位出证明,无业游民则所在地居委会出证(或者不用)。
没有满16岁的,没有办身份证的,可以直接拿户口本即可。
准备好自己已经打算修改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姓别是不允许修改的,但是部分人员以前是跟母亲姓的,也可以修改成跟父亲姓,跟父亲姓的也可以修改跟母亲姓。
在工作时间到自己户口本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中心申请办理,跟户籍科的人员说明需要改名字的理由,然后就把相关资料给他们。
改名之后的身份证,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名字和户口本名字需要一致,修改之后户籍档案里面会注明自己的曾用名。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如果是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如果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根据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有特殊情况的,凭有关证明,可以更改姓名。但是正在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其他正在羁押的人员,不予更改姓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去改(也就是派出所),只需交新户口簿的工本费,,没有其他费用,如果你超过16周岁,如果需要公证,工整费一般是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