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法院如何处理上诉、抗诉案件
展开全部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因此,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因此,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6762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青岛梦幻岛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呼和浩特草原之歌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昌湖上倒影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