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广告违法的处罚依据是
法律主观:
南阳 药品广告审批法律办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告法 》,相关的内容是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关于南阳药品广告审批法律办理依据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南阳药品广告审批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二、南阳药品广告审批办理时限 8个工作日办结 三、南阳药品广告审批办理条件 应当先取得广告审查准予许可决定书。 四、南阳药品广告审批办理材料 1)广告审查表 2)授权书 3)委托代理书 4)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承诺书 五、南阳药品广告审批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 除外。夏季:上午08:00-11:3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做药品广告是药品生产企业或者药品代理企业自主决定的,如果他们决定做药品广告,那么他们需要去办理药品广告的审批手续,不然是没有办法发布的。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咨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
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
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十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