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的名字是怎样取的?
外国人部分名字:
1、英美人姓名
英美人姓名的排列是名在前姓在后。如John Wilson译为约翰.维尔逊,John是名,Wilson 是姓。又如Edward Adam Davis译为爱德华.亚当.戴维斯, Edward是教名,Adam是本人名,Davis为姓。
也有的人把母姓或与家庭关系密切者的姓作为第二个名字。在西方,还有人沿袭用父名或父辈名,在名后缀以小(Junior)或罗马数字以示区别。如John Wilson, Junior, 译为小约翰.维廉,George Smith, Ⅲ, 译为乔治.史密斯第三。
2、法国人姓名
法国人姓名也是名在前姓在后,一般由二节或三节组成。前一、二节为个人名,最后一节为姓。有时姓名可达四、五节,多是教名和由长辈起的名字。但现在长名字越来越少。如:Henri Rene Albert Guy de Maupassant译为:亨利.勒内.阿贝尔.居伊.德.莫泊桑,一般简称Guy de Maupassant居伊.德.莫泊桑。
3、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姓名
西班牙人姓名常有三、四节,前一、二节为本人名字,倒数第二节为父姓,最后一节为母姓。一般以父姓为自己的姓,但少数人也有用母姓为本人的姓。
如:Diego Rodrigueez de Silva y Velasquez译为迭戈.罗德里格斯.德席尔瓦.贝拉斯克斯,de是介词,Silva是父姓,y是连接词“和”,Velasquez是母姓。
已结婚妇女常把母姓去掉而加上丈夫的姓。通常口头称呼常称父姓,或第一节名字加父姓。如西班牙前元首弗朗西斯科.佛朗哥(Francisco Franco)。
其全名是:弗朗西斯科.保利诺.埃梅内希尔多.特奥杜洛.佛朗哥.巴蒙德(Francisco Pauolino Hermenegildo Teodulo Franco Bahamonde)。前四节为个人名字,倒数第二节为父姓,最后一节为母姓。简称时,用第一节名字加父姓。
相关知识
1、较早产生的姓氏源于圣经,希腊罗马神话的教名通常不借用为姓氏。
2、英国人习惯上将教名和中间名全部缩写,如 M. H. Thatcher;美国人则习惯于只缩写中间名,如 Ronald W. Reagan。
3、在姓名之前有时还要有人际称谓,如职务军衔之类。Dr., Prof., Pres. 可以用于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 仅用于教名或姓名前。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 George Bush,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