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是()。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提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还处于初级阶段。1987年,党的十三大科学阐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含义,制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党的十五大重申和强调,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结概括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九条基本特征,制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
进入21世纪,我国发展呈现出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需要党对我国国情做出进一步科学分析和准确判断。党的十六大强调,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巩固和提高目前达到的小康水平,还需要进行长时期的艰苦奋斗。
党的十七大强调,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
我们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要坚持把它作为推进改革、谋划发展的根本依据。
这就要求,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推进任何方面的改革发展都要牢牢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做到既不超越阶段、又不落后现实,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