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各国国家公务员制度共同之处
西方各国国家公务员制度共同之处为公开考试、择优录用,严格考核、功绩晋升,政治中立、职务常任。
一、公开考试、择优录用
公开考试是指在一定的范围内,将岗位的招考信息公开广泛宣传,任何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考试。择优录用是指雇主在招聘岗位上设定的条件,并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中进行面试和比较,选择最符合企业要求的人才进行录用。
指面向社会,以考试为主要测评手段公开选拔人才。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公务员的部门职位及数量,报考的资格条件,考试的科目、时间和地点,考试的成绩、录用的结果等。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等方式全面测查报考者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能力以及专业能力素质。
二、严格考核、功绩晋升
严格考核是指在职业生涯中,员工的表现和绩效会接受苛刻的评估和考核。符合公司所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并达到绩效目标,获得职位晋升和其他奖励。功绩晋升是指员工在职业生涯中,凭借优秀的表现和业绩,获得相应的职务晋升和薪资增长等福利待遇的机会。
尽管不同国家、不同社会制度的人事行政的原则有所不同,但又有共同的规律和原则。基本原则是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扬长避短、适才适用原则,考试考核、晋升唯功原则,结构合理原则,不断更新、合理流动原则,依法管理、用人治事一致原则。
三、政治中立、职务常任
政治中立是指在职场中,员工必须遵守政治中立原则,不参与政治活动,不背后支持或反对任何特定的政治派别。职务常任是指职务不因个人或企业的原因发生改变,除非主动申请离职。
严格区分政务官和事务官,强调政治中立,是指事务类公务员不参与党派斗争活动,不参加党派竞选,不得以党派偏见影响决策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实行功绩制原则,强调官风官纪和职业道德,重视公务员队伍的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