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考试一年考几次
教师资格证考试在大部分地区是一年考两次,但也有少数地区是一年考一次的。
一般情况下,上半年的报名时间为一月,笔试时间为三月,面试时间为五月;下半年的报名时间为九月,笔试时间为十一月,面试时间为次年一月。
湖南、山东、北京、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陕西、甘肃、天津、四川共23个地区,分别在上下半年举行,笔试和面试均为2次。
青海、山西、云南、黑龙江共四个地区,一年只考一次,在下半年进行。宁夏地区笔试一年考两次,分别在上下半年举行,面试一年考一次,在下半年进行。新疆、内蒙古、西藏地区为省考,其中新疆一年考两次,内蒙古一年考一次。
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国家规定统一编号,加盖相应的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公章、钢印后生效。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教师资格,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证书管理: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五章之有关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存入本人的人事档案,其余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建立教师资格管理数据库。
丧失教师资格者,由其工作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相应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会同原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缴证书,归档备案。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应当被撤销教师资格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教师资格认定权限会同原发证机关撤销资格,收缴证书,归档备案。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对使用假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没收假证书。对变造、买卖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