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构成的造型要素有哪些
平面构成的造型要素包括概念要素(点、线、面)、视觉要素(基本形)和关系要素(组合形式)。
拓展资料如下:
平面设计,也称为视觉传达设计,是以“视觉”作为沟通和表现的方式,透过多种方式来创造和结合符号、图片和文字,借此作出用来传达想法或讯息的视觉表现。
平面设计师可能会利用字体排印、视觉艺术、版面、电脑软件等方面的专业技巧,来达成创作计划的目的。平面设计通常可指制作(设计)时的过程,以及最后完成的作品。
平面设计的常见用途包括标识(商标和品牌)、出版物(杂志,报纸和书籍)、平面广告,海报,广告牌,网站图形元素、标志和产品包装。
例如,产品包装可能包括的商标或其他的艺术作品、编排文本和纯粹的设计元素,如风格统一的图像,形状,大小和颜色。组合是平面设计的最重要的特性之一,尤其是当产品使用预先存在的材料或多种元素融合。
设计是设计者个人或设计团体有目的进行有别于艺术的一种基于商业环境的艺术性的创造活动,设计就是一种工作或职业,是一种具有美感、使用与纪念功能的造型活动。设计是建立在商业和大众基础之上的,是为他们而服务,从而产生商业价值和艺术价值,有别于艺术的个人或部分群体性欣赏范围。
平面设计是沟通传播、风格化和通过文字和图像解决问题的艺术。由于有知识技能的重叠,平面设计常常被误认为是视觉传播或传播设计。平面设计通过使用多种不同的方法去创造和组合文字、符号和图像去产生视觉思想和信息。平面设计师或许会利用字体编排、版面技术来使产品设计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