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知识怎么写
法律主观:
众所周知,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大家没有对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有一定的了解,通常是事故发生前忽视,事故发生后后悔莫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有哪些一、步行安全知识1、步行时,走人行道,靠右侧行走。2、横穿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行走时,要注意观察来车方向,确保安全后通行。3、设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绿灯亮时,可通行。红灯亮时,禁止通行。4、设有自助式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要先按人行横道使用开关,等绿灯亮、机动车停驶后,再通过。红灯亮或显示“等待”信号时,禁止通过。5、设有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区域,不横穿马路。6、无人行横道与通过设施的区域,横穿马路时,要在确认安全后,再通过。7、不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打闹、猛跑。8、不跨越各种交通护栏、护网与隔离带。9、路面有水或结冰时,防止滑倒,造成摔伤。10、路上、校园内禁止穿暴走鞋与飞轮鞋。二、骑车安全知识1、不满12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行自行车;没有车闸或没有安全保证的自行车不能上路;不要在车行道上学骑自行车。2、骑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在混行道上要靠右边行驶,不能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行驶。3、转弯时要提前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要突然猛拐;超越前方自行车时,不要与其靠的太近,速度不要过猛,不得妨碍被超车辆的正常行驶。4、两辆车行驶时,两人不要相互勾肩搭背,相互挤抹,相互追逐。5、不要骑一辆车,再牵引一辆车,不要紧随机动车后面行驶。6、不满16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电动车;不打伞骑车;不脱手骑车;不骑车带人;不骑"病"车;不骑快车;不与机动车抢道;不平行骑车;不在恶劣天气骑车。7、未满18周岁不能驾驶摩托车。驾驶摩托车必须要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