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设施有哪些
法律主观:
交通安全设施在道路上市是很有必要的,它对减轻事故的严重度,排除各种纵、横向干扰,提供路侧保护和视线诱导,防止眩光对驾驶人视觉性能的伤害,改善道路景观等起着重要的作用,那么,交通安全设施有哪些呢?一、交通安全设施有哪些交通安全设施属于道路的基础设施,包括:安全护栏、防眩设施、隔离封闭设施、视线诱导标等。交通安全设施主要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防撞设施、隔离栅、视线诱导设施、防眩设施、桥梁防抛网、里程标、百米标、公路界碑等。(一)交通标志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主要起到提示、诱导、指示等作用。它主要包括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等主标志以及附设在主标志下的辅助标志。标志的支撑结构主要包括柱式(单柱、双柱)、悬臂式(单悬臂、双悬臂)、门架式和悬挂式几种。(二)交通标线交通标线的主要作用是管制和引导交通。它是由标划于路面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等构成的。用于施划路面标线的涂料分为溶剂型、热熔型、双组分、水性四种,如果路面标线有反光要求,则在施工时,还应在涂料中掺入或在施工时面撒玻璃珠。突起路标根据其是否具备逆反射性能分为A、B两类:具备逆反射性能的为A类突起路标;不具备逆反射性能的为B类突起路标。(三)防撞设施防撞设施主要包括护栏、防撞筒等。护栏的主要作用是防止失控车辆越过中央分隔带或在路侧比较危险的路段冲出路基,不致发生二次事故。同时,还具有吸收能量,减轻事故车辆及人员的损伤程度,以及诱导视线的作用。护栏的形式按刚度的不同可分为柔性护栏、半刚性护栏和刚性护栏,按结构可分为缆索护栏、波形梁护栏、混凝土护栏、梁柱式钢护栏、组合式护栏等,其中,波形梁护栏板又分为双波和三波两种。防撞筒的主要作用是吸收能量,减轻事故车辆及人员的损伤程度,同时也有诱导视线的作用。(四)隔离栅隔离栅的主要作用是将公路用地隔离出来,同时将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人和畜等与公路分离,保证公路的正常运营。它主要包括编织网、钢板网、焊接网、刺铁丝、隔离墙以及常青绿篱等形式。(五)视线诱导设施视线诱导设施主要包括分合流标志、线形诱导标、轮廓标等,主要作用是在夜间通过对车灯光的反射,使司机能够了解前方道路的线形及走向,使其提前做好准备。分合流标志、线形诱导标的结构与交通标志相同,轮廓标主要包括附着式、柱式等形式。用于轮廓标上的逆反射材料主要包括反射器和反光膜,其中,反射器有微棱镜型和玻璃珠型两种形式。(六)防眩设施防眩设施的主要作用是避免对向车灯造成的眩光,保证夜间行车安全。防眩设施主要分为人造防眩设施和绿化防眩设施,人造防眩设施主要包括防眩板、防眩网等结构形式。(七)桥梁防抛网桥梁防抛网主要设置于天桥或主线下穿的分离立交以及主线上跨铁路或等级较高的其他公路的分离立交上,用于防止杂物落在桥梁下方的道路行车道上,保证行车安全。它主要包括钢板网、焊接网等结构形式。(八)里程标(碑)、百米标(桩)和公路界碑里程标(碑)、百米标(桩)和公路界碑主要作用是标识出道路里程和公路用地界限。二、道路安全知识1、行走安全: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穿越马路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效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顾右盼,注意来往车辆,不准追逐,奔跑;没有行人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不准爬越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2、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安全:不满16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电动车、摩托车;不打伞骑车;不脱手骑车;不骑车带人;不骑“病”车;不骑快车;不与机动车抢道;不平行骑车;不在恶劣天气骑车。3、乘车安全:乘公共汽车要停稳后上下车,在车上要抓好扶手,头、手等身体部位不能伸出窗外,管好身边物品,防止扒窃;乘高速汽车要系安全带;不乘超载车。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