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的主要任务如下:
1、组织引导妇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妇女。
2、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作贡献。
3、代表妇女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4、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5、教育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6、教育引导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支持服务家庭教育,传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推动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
7、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联系和引导女性社会组织,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协作,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8、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海外华侨华人妇女、妇女组织的交流合作,推进现代化建设和祖国和平统一。
扩展资料:
妇联更加关注普通妇女特别是困难妇女,想其所想,急其所急,办其所需,推动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及把维护妇女权益的责任扛在肩、做到位,哪里的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妇联组织就要站出来说话,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官网-全国妇联简介
1、根据党的中心任务,组织和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市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2、调查研究全市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并提出建议。
3、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以及城乡家庭文化建设活动,组织、动员广大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
4、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组织开展争创"五好文明家庭"、"三八"红旗手(集体)活动;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
5、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贯彻实施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参与有关规定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制定本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组织和协调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7、积极开展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友谊,加强合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参考资料: http://baike.baidu.com/view/18512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