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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超了,你可以删掉点,这是我高一时自己写的,高一水平= =
追风筝的人
[读后感]
故事结束的时候,我的脑海中还迟迟不散着那句话。也许这给我的不仅仅只是感动或者震撼这么简单。这么一段故事,这么一个追风筝的人。甚至我仿佛就身在那个1975年的地方一样,看着一个少年为着另一个少年远远跑向风筝去的方向,然后他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就像译者说,这里的风筝,隐喻着人格中那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而这个故事,就是主角“阿米尔少爷”追寻着风筝的那半生的缩影。
阿富汗是个对人群种族很是看中的民族,他们歧视着一些种族和那些种族的人。而故事中身为阿米尔仆人的哈桑,就生在一个被认为卑劣的种族中。于是似乎是理所当然的,这个仆人就必须过着被人欺侮的生活,不能反抗,只能卑微。因为他的种族,使得他不能反抗任何一个被认为是“纯种”的本应居住在阿富汗的人。这样一个人,他有着一个身患麻痹的遭受嘲笑的父亲,从很小就学会了小心翼翼做人。然而,在阿米尔将要被一个有地位人家的孩子欺负的时候,他还是站了出来。虽然手中的仅仅只是一副弹弓。
阿米尔是富家的孩子。他有哈桑所没有的一切,而他却是哈桑所拥有的一切,尽管他一直在心中不停地重复他从来没有当哈桑是自己的朋友。他也从来没有对哈桑说过自己是他的朋友。
许多年前的一天,他们说出了人生中的第一个词,一个是“爸爸”,而令一个则是“阿米尔”,之后所有的故事,似乎早已在这五个字埋下根源。他们所放的风筝——阿富汗的民俗之一,象征了他们脆弱的友谊。而两位主人公截然不同的性格:一个常常在感情和道德上不知何去何从,摇摆不定;另一个单纯、忠诚,生性纯良正直,直接注定了他们友谊暗淡的前景。
两个人那缥缈的“友情”,看上去是那么脆弱,却又那么伟大。是的,脆弱在阿米尔对哈桑的百般戏弄和不在意,却伟大在哈桑对于阿米尔的那一片真诚的感情。
“为你,千千万万遍。”
当哈桑满怀着对阿米尔的爱追向阿米尔“风筝比赛”胜利的战利品时,这是一句承诺,却也为他们的友情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
我不知道该如何评定阿米尔在寻找追寻风筝的哈桑时看到那样一番情形时的表现。这样一条小巷,不知是否是自己的朋友的人在里面承受着本应自己受到的屈辱和痛苦,而阿米尔只是站在小巷口听着、看着,然后一动不动。就像书中所写的那样,阿米尔是一个有地位人家的孩子,欺负着哈桑的也是有地位人家的孩子,如果他站出去,这一切的一切是会结束的。
但是他没有。他的脑海里都是哈桑如何强过自己的往事,都是“仆人”与“种族”的问题。他只是嫉妒了。在这以后,他看到哈桑时就会觉得不舒服,于是他开始疏远他,然后讨厌他,甚至使用了孩子那种幼稚的手段去嫁祸他,赶他走。
阿米尔终于赶走了哈桑父子。他怀着极大的不安与痛苦诬陷了哈桑,然而哈桑却最后一次救了他,含着泪背下了那个莫须有的罪名。
这时阿米尔突然意识到:“他知道我看到了小巷里的一切,知道我站在那儿,袖手旁观。他明知我背叛了他,然而还是再次救了我,也许是最后一次。那一刻我爱上了他,爱他胜过爱任何人,我只想 告诉他们,我就是草丛里面的毒蛇,湖底的水怪。”
哈桑走后不久,由于苏联的入侵,阿米尔也随父亲逃往美国加利福尼亚,并于旧金山取妻定居。
“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多少年后电话那端远在巴基斯坦的拉辛汗说道。拉辛汗,那个促使他走上文学之路的人。儿时的一幕幕在眼前重演:美丽繁华的喀布尔街道、蔷薇簇拥的父亲的广厦、樱桃水和烤羊肉、《赤胆屠龙》和《七侠荡寇志》、查尔斯•勃朗森、《罗斯坦和索拉博》、还有满天飞舞的斑斓的风筝。当拉辛汗告诉阿米尔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时,阿米尔应早有所感:父亲对哈桑超于主仆间的爱及他们之间超越一切的感情。
这故事的一切似乎早已注定,阿米尔重新踏上了阿富汗的土地,然后接回了哈桑的遗孤。那时的他早已经步入中年,遥远的时光还历历在目。背负着自己对哈桑的愧疚,从十二岁那年开始。也许当阿米尔拉着索拉博(哈桑的儿子)步入移民办事处是说出“他是我的侄子”时,他就已经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为你,千千万万遍。
全书中最重要的这句话起于仆人哈桑为少爷阿米尔追风筝时所说,中间经过阿米尔另一位朋友法里德之口,后又接于阿米尔为身心遭到重创的索拉博追风筝时所说。前者出于对朋友真挚的爱及对主人的忠心,法里德也是出于对朋友无私的感情,而后者则出于领悟、解脱、赎罪与爱。
“为你,千千万万遍”,很美好,不是吗?哈桑为他的主人,或者说他的“朋友”追风筝去了,然而,老天不会这么慈善。“我看着哈桑被强暴”,此时的阿米尔除了愧疚只有悔恨。他恨自己的懦弱,他恨自己的自私,他甚至还恨哈桑对他无比真挚、无私的奉献。然而在山丘的石榴树上,还有小刀的刻痕: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统治者)。
故事的最后,是阿米尔在一群孩子中追逐风筝的身影。他要把这风筝追给那个自闭的少年索拉博。只因为那个少年重新又染上生机的眼睛,微微地一点头。
然后他笑了,他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时光仿佛揉合到了一起。
那个放风筝的孩子,那个追风筝的人。他奔跑在一群孩子的欢笑声中,至于结果,却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就像以前哈桑每次都能追到风筝时,阿米尔总是能明白:他并不是在追风筝,而是他知道风筝在哪。
是的,“我们没有必要知道断线的风筝会飞到哪里去,甚至连它的影子都不值得去追随。因为只要你能为它而付出真心,它就一定会在你所追寻的方向。”
追风筝的人
[读后感]
故事结束的时候,我的脑海中还迟迟不散着那句话。也许这给我的不仅仅只是感动或者震撼这么简单。这么一段故事,这么一个追风筝的人。甚至我仿佛就身在那个1975年的地方一样,看着一个少年为着另一个少年远远跑向风筝去的方向,然后他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就像译者说,这里的风筝,隐喻着人格中那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而这个故事,就是主角“阿米尔少爷”追寻着风筝的那半生的缩影。
阿富汗是个对人群种族很是看中的民族,他们歧视着一些种族和那些种族的人。而故事中身为阿米尔仆人的哈桑,就生在一个被认为卑劣的种族中。于是似乎是理所当然的,这个仆人就必须过着被人欺侮的生活,不能反抗,只能卑微。因为他的种族,使得他不能反抗任何一个被认为是“纯种”的本应居住在阿富汗的人。这样一个人,他有着一个身患麻痹的遭受嘲笑的父亲,从很小就学会了小心翼翼做人。然而,在阿米尔将要被一个有地位人家的孩子欺负的时候,他还是站了出来。虽然手中的仅仅只是一副弹弓。
阿米尔是富家的孩子。他有哈桑所没有的一切,而他却是哈桑所拥有的一切,尽管他一直在心中不停地重复他从来没有当哈桑是自己的朋友。他也从来没有对哈桑说过自己是他的朋友。
许多年前的一天,他们说出了人生中的第一个词,一个是“爸爸”,而令一个则是“阿米尔”,之后所有的故事,似乎早已在这五个字埋下根源。他们所放的风筝——阿富汗的民俗之一,象征了他们脆弱的友谊。而两位主人公截然不同的性格:一个常常在感情和道德上不知何去何从,摇摆不定;另一个单纯、忠诚,生性纯良正直,直接注定了他们友谊暗淡的前景。
两个人那缥缈的“友情”,看上去是那么脆弱,却又那么伟大。是的,脆弱在阿米尔对哈桑的百般戏弄和不在意,却伟大在哈桑对于阿米尔的那一片真诚的感情。
“为你,千千万万遍。”
当哈桑满怀着对阿米尔的爱追向阿米尔“风筝比赛”胜利的战利品时,这是一句承诺,却也为他们的友情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
我不知道该如何评定阿米尔在寻找追寻风筝的哈桑时看到那样一番情形时的表现。这样一条小巷,不知是否是自己的朋友的人在里面承受着本应自己受到的屈辱和痛苦,而阿米尔只是站在小巷口听着、看着,然后一动不动。就像书中所写的那样,阿米尔是一个有地位人家的孩子,欺负着哈桑的也是有地位人家的孩子,如果他站出去,这一切的一切是会结束的。
但是他没有。他的脑海里都是哈桑如何强过自己的往事,都是“仆人”与“种族”的问题。他只是嫉妒了。在这以后,他看到哈桑时就会觉得不舒服,于是他开始疏远他,然后讨厌他,甚至使用了孩子那种幼稚的手段去嫁祸他,赶他走。
阿米尔终于赶走了哈桑父子。他怀着极大的不安与痛苦诬陷了哈桑,然而哈桑却最后一次救了他,含着泪背下了那个莫须有的罪名。
这时阿米尔突然意识到:“他知道我看到了小巷里的一切,知道我站在那儿,袖手旁观。他明知我背叛了他,然而还是再次救了我,也许是最后一次。那一刻我爱上了他,爱他胜过爱任何人,我只想 告诉他们,我就是草丛里面的毒蛇,湖底的水怪。”
哈桑走后不久,由于苏联的入侵,阿米尔也随父亲逃往美国加利福尼亚,并于旧金山取妻定居。
“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多少年后电话那端远在巴基斯坦的拉辛汗说道。拉辛汗,那个促使他走上文学之路的人。儿时的一幕幕在眼前重演:美丽繁华的喀布尔街道、蔷薇簇拥的父亲的广厦、樱桃水和烤羊肉、《赤胆屠龙》和《七侠荡寇志》、查尔斯•勃朗森、《罗斯坦和索拉博》、还有满天飞舞的斑斓的风筝。当拉辛汗告诉阿米尔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时,阿米尔应早有所感:父亲对哈桑超于主仆间的爱及他们之间超越一切的感情。
这故事的一切似乎早已注定,阿米尔重新踏上了阿富汗的土地,然后接回了哈桑的遗孤。那时的他早已经步入中年,遥远的时光还历历在目。背负着自己对哈桑的愧疚,从十二岁那年开始。也许当阿米尔拉着索拉博(哈桑的儿子)步入移民办事处是说出“他是我的侄子”时,他就已经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为你,千千万万遍。
全书中最重要的这句话起于仆人哈桑为少爷阿米尔追风筝时所说,中间经过阿米尔另一位朋友法里德之口,后又接于阿米尔为身心遭到重创的索拉博追风筝时所说。前者出于对朋友真挚的爱及对主人的忠心,法里德也是出于对朋友无私的感情,而后者则出于领悟、解脱、赎罪与爱。
“为你,千千万万遍”,很美好,不是吗?哈桑为他的主人,或者说他的“朋友”追风筝去了,然而,老天不会这么慈善。“我看着哈桑被强暴”,此时的阿米尔除了愧疚只有悔恨。他恨自己的懦弱,他恨自己的自私,他甚至还恨哈桑对他无比真挚、无私的奉献。然而在山丘的石榴树上,还有小刀的刻痕: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统治者)。
故事的最后,是阿米尔在一群孩子中追逐风筝的身影。他要把这风筝追给那个自闭的少年索拉博。只因为那个少年重新又染上生机的眼睛,微微地一点头。
然后他笑了,他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时光仿佛揉合到了一起。
那个放风筝的孩子,那个追风筝的人。他奔跑在一群孩子的欢笑声中,至于结果,却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就像以前哈桑每次都能追到风筝时,阿米尔总是能明白:他并不是在追风筝,而是他知道风筝在哪。
是的,“我们没有必要知道断线的风筝会飞到哪里去,甚至连它的影子都不值得去追随。因为只要你能为它而付出真心,它就一定会在你所追寻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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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中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很有感触.它告诉人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笛福所写的,内容讲述了有个英国人名叫鲁滨逊,喜欢航海和冒险.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依靠殷实的家业过一种平静而优裕的生活.然而,一心想外出闯荡的鲁滨逊却当上了充满惊险和刺激的水手,由于难以想象的坚强,毅力和勇气,依靠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并搭救野人"星期五".正当鲁滨逊准备救出一批沦为土人的西班牙船员时,被一群暴徒劫持,被人送上了荒岛.鲁滨逊又一次表现出超常的勇气,他单枪匹马地打败暴徒,救出船员,夺回大船,结束了自己的荒岛生活.一次,他乘船前往南美洲时,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同伴们都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生存下来.鲁滨逊被大浪冲到海岛边.这是一个荒芜人烟的海岛.面临着这恶劣的环境,又冷又饿的他不知怎样生活下去.终于,鲁滨逊凭着自己的毅力战胜了一切.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只有付出了,努力了,劳动了,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苦苦奋斗
我佩服鲁宾逊的执着。出生于上流社会的他,从小就有到世界各地远航的伟大梦想。父母的百般阻挠,并没有让鲁宾逊放弃自己的梦想,他用尽方法进行航海,一次、两次、三次••••••航海让他收获到了幸福。虽然在海上,他经常遇到大风大浪,甚至在第四次航海中不幸沉船,但是他靠自己的努力和执着克服了种种困难。实在让人敬佩。
我佩服鲁宾逊的勇敢。在沉船之后,他一个人来到了荒岛上,克服了初到荒岛的恐惧和绝望,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当岛上来了很多野蛮人时,他勇敢地拿起枪和大刀杀死了他们,还救下了一个俘虏,起名为“星期五”。从此,鲁宾逊带着星期五在岛上辛勤劳作,还制造了船只返回英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实在让人敬佩。
我佩服鲁宾逊的智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用自己的智慧建造了木筏、房屋,储存了淡水、食物,种植了大麦、稻子,采摘了葡萄,饲养了山羊••••••还用的自己的智慧克服了岛上发生的狂风暴雨和地震,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如果鲁宾逊不能够在沉船后冷静地选择逃生的方式和智慧地判断荒岛的条件,那么他怎么能够在荒岛生存下来并且有机会返回家乡呢?实在让人敬佩。
鲁宾逊的执着、勇敢、智慧让我们感动。但回想一下自己,过去我经常浪费粮食,做事情半途而废等等,相比鲁宾逊,我不禁心生惭愧,以后一定改正这些错误。如果我有和鲁宾逊同样的经历,我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多久?如果活了下来,我又能有多少勇敢驱逐野蛮人?又有多少信念能够返回家乡?而鲁宾逊把这些困难都克服了,足以见证他有多么的勇敢和智慧。
鲁滨逊在荒岛上解决了自己的生存难题.面对人生挫折,鲁滨逊的所作所为充分显示了他坚毅的性格和创造精神.同样我们在学习的同时,也要搞一些发明创造,从小养成一种创新精神,把鲁滨逊在荒岛,不畏艰险,不怕失败挫折,艰苦奋斗的精神结合起来,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努力
通过阅读《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我懂得了理想要从小树立,并且时刻去付诸行动,积累经验,这样才有可能成功。面对困境,我们要冷静思考,理智判断,并且善于把握机遇。面对顺境,我们要合理安排自己的生活,树立目标,真正地自立自强。
人生道路,它坎坷,它不平,到处有荆棘,石头,高山,急流.人生,并不满布绚烂的朝霞;它是由痛苦,磨难,快乐的丝线,组成的网. 当我们受到挫折,积极对待.我看到这样一句话:"天不总是蓝的,水不总是清的,草不总是绿的,花不总是艳的,人生也可能一帆风顺!" 花要凋落,草要枯黄,但春天又给它们生机.《鲁滨逊漂流记》给我的启示是:只有奋斗,才有出路.
我佩服鲁宾逊的执着。出生于上流社会的他,从小就有到世界各地远航的伟大梦想。父母的百般阻挠,并没有让鲁宾逊放弃自己的梦想,他用尽方法进行航海,一次、两次、三次••••••航海让他收获到了幸福。虽然在海上,他经常遇到大风大浪,甚至在第四次航海中不幸沉船,但是他靠自己的努力和执着克服了种种困难。实在让人敬佩。
我佩服鲁宾逊的勇敢。在沉船之后,他一个人来到了荒岛上,克服了初到荒岛的恐惧和绝望,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当岛上来了很多野蛮人时,他勇敢地拿起枪和大刀杀死了他们,还救下了一个俘虏,起名为“星期五”。从此,鲁宾逊带着星期五在岛上辛勤劳作,还制造了船只返回英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实在让人敬佩。
我佩服鲁宾逊的智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用自己的智慧建造了木筏、房屋,储存了淡水、食物,种植了大麦、稻子,采摘了葡萄,饲养了山羊••••••还用的自己的智慧克服了岛上发生的狂风暴雨和地震,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如果鲁宾逊不能够在沉船后冷静地选择逃生的方式和智慧地判断荒岛的条件,那么他怎么能够在荒岛生存下来并且有机会返回家乡呢?实在让人敬佩。
鲁宾逊的执着、勇敢、智慧让我们感动。但回想一下自己,过去我经常浪费粮食,做事情半途而废等等,相比鲁宾逊,我不禁心生惭愧,以后一定改正这些错误。如果我有和鲁宾逊同样的经历,我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多久?如果活了下来,我又能有多少勇敢驱逐野蛮人?又有多少信念能够返回家乡?而鲁宾逊把这些困难都克服了,足以见证他有多么的勇敢和智慧。
鲁滨逊在荒岛上解决了自己的生存难题.面对人生挫折,鲁滨逊的所作所为充分显示了他坚毅的性格和创造精神.同样我们在学习的同时,也要搞一些发明创造,从小养成一种创新精神,把鲁滨逊在荒岛,不畏艰险,不怕失败挫折,艰苦奋斗的精神结合起来,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努力
通过阅读《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我懂得了理想要从小树立,并且时刻去付诸行动,积累经验,这样才有可能成功。面对困境,我们要冷静思考,理智判断,并且善于把握机遇。面对顺境,我们要合理安排自己的生活,树立目标,真正地自立自强。
人生道路,它坎坷,它不平,到处有荆棘,石头,高山,急流.人生,并不满布绚烂的朝霞;它是由痛苦,磨难,快乐的丝线,组成的网. 当我们受到挫折,积极对待.我看到这样一句话:"天不总是蓝的,水不总是清的,草不总是绿的,花不总是艳的,人生也可能一帆风顺!" 花要凋落,草要枯黄,但春天又给它们生机.《鲁滨逊漂流记》给我的启示是:只有奋斗,才有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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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
海底两万里 ,给了我极大的震撼.它告诉了我各个我不懂的美丽的岛屿,它告诉了我康塞尔是何等的忠诚,还告诉了我许多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非常佩服的是他们都不自私自利,我佩服阿尤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佩服教授的仆人康塞尔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的去营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作者还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我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刻画交替出现。读书引人入胜,欲罢不能。这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
法国人阿罗纳克斯,一位博物学家,应邀赴美参加一项科学考察活动。其时,海上出了个怪物,在全世界闹得沸沸扬扬。科考活动结束之后,博物学家正准备束装就道,返回法国,却接到美国海军部的邀请,于是改弦更张,登上了一艘驱逐舰,参与“把那个怪物从海洋中清除出去 ”的活动。经过千辛万苦,“怪物”未被清除,驱逐舰反被“怪物”重创,博物学家和他的仆人以及为清除“怪物”被特意请到驱逐舰上来的一名捕鲸手,都成了 “怪物”的俘虏!“怪物”非他,原来是一艘尚不为世人所知的潜水艇,名“鹦鹉螺”号。潜艇对俘虏倒也优待;只是,为了保守自己的秘密,潜艇艇长内莫从此永远不许他们离开。阿罗纳克斯一行别无选择,只能跟着潜水艇周游各大洋。十个月之后,这三个人终于在极其险恶的情况下逃脱,博物学家才得以把这件海底秘密公诸于世。《海底两万里》写的主要是他们在这十个月里的经历。
“鹦鹉螺”号艇长内莫又是个身世不明之人,他逃避人类,蛰居海底,而又隐隐约约和陆地上的某些人有一种特殊联系。凡此种种,都给小说增加了一层神秘色彩。既是小说,人物当然是虚构的,作家给“鹦鹉螺”号艇长取的拉丁文名字,更明白无误地指出了这一点——“内莫”,在拉丁文里是子虚乌有的意思。但这并没有妨碍作者把他描写成一个有血有肉、让读者觉得可信的人物。
尼摩船长的热于创造、遇事镇冷、遇到困难不屈服的精神是值得我去学习的,但是他那种要于世隔绝的思想,我想我们都不能去学,不过假如尼摩船长不于陆地隔离的话,说不定一些海底奥秘就会有答案,我一定要像尼摩船长的优点学习,说不定将来我也能造一艘令人振惊的东西。
现在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敢于建造、发明的人越来越少,一些富翁游手好闲,有的竟骗取国家财产……他们万万没有意识到自己可以创造 一样东西,为国家为社会贡献一点别人不能做到的好事。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阿尤纳斯教授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得的勇敢都是我们该学习的。
海底两万里 ,给了我极大的震撼.它告诉了我各个我不懂的美丽的岛屿,它告诉了我康塞尔是何等的忠诚,还告诉了我许多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非常佩服的是他们都不自私自利,我佩服阿尤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佩服教授的仆人康塞尔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的去营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作者还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我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刻画交替出现。读书引人入胜,欲罢不能。这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
法国人阿罗纳克斯,一位博物学家,应邀赴美参加一项科学考察活动。其时,海上出了个怪物,在全世界闹得沸沸扬扬。科考活动结束之后,博物学家正准备束装就道,返回法国,却接到美国海军部的邀请,于是改弦更张,登上了一艘驱逐舰,参与“把那个怪物从海洋中清除出去 ”的活动。经过千辛万苦,“怪物”未被清除,驱逐舰反被“怪物”重创,博物学家和他的仆人以及为清除“怪物”被特意请到驱逐舰上来的一名捕鲸手,都成了 “怪物”的俘虏!“怪物”非他,原来是一艘尚不为世人所知的潜水艇,名“鹦鹉螺”号。潜艇对俘虏倒也优待;只是,为了保守自己的秘密,潜艇艇长内莫从此永远不许他们离开。阿罗纳克斯一行别无选择,只能跟着潜水艇周游各大洋。十个月之后,这三个人终于在极其险恶的情况下逃脱,博物学家才得以把这件海底秘密公诸于世。《海底两万里》写的主要是他们在这十个月里的经历。
“鹦鹉螺”号艇长内莫又是个身世不明之人,他逃避人类,蛰居海底,而又隐隐约约和陆地上的某些人有一种特殊联系。凡此种种,都给小说增加了一层神秘色彩。既是小说,人物当然是虚构的,作家给“鹦鹉螺”号艇长取的拉丁文名字,更明白无误地指出了这一点——“内莫”,在拉丁文里是子虚乌有的意思。但这并没有妨碍作者把他描写成一个有血有肉、让读者觉得可信的人物。
尼摩船长的热于创造、遇事镇冷、遇到困难不屈服的精神是值得我去学习的,但是他那种要于世隔绝的思想,我想我们都不能去学,不过假如尼摩船长不于陆地隔离的话,说不定一些海底奥秘就会有答案,我一定要像尼摩船长的优点学习,说不定将来我也能造一艘令人振惊的东西。
现在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敢于建造、发明的人越来越少,一些富翁游手好闲,有的竟骗取国家财产……他们万万没有意识到自己可以创造 一样东西,为国家为社会贡献一点别人不能做到的好事。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阿尤纳斯教授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得的勇敢都是我们该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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