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办工作签证要注意什么问题的?难不难?怎样才能顺利过关,请懂行的专家指点。谢谢!

我在德国找到一份工作,但那个公司要我自己先去申请德国劳动局的工作许可证,然后再去申请工作签证,我目前在德国持有的是旅游签证,不知道可不可以用这个旅游签证申请德国的工作签证... 我在德国找到一份工作,但那个公司要我自己先去申请德国劳动局的工作许可证,然后再去申请工作签证,我目前在德国持有的是旅游签证,不知道可不可以用这个旅游签证申请德国的工作签证?如果不可以我回国来申请的话要怎样办理?要注意什么问题才不被拒签?请懂行的专家指点。谢谢!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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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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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种类众多的德国签证中,本文的重点是介绍工作(实习)签证(90天以上)的申请攻略。其性质既与留学签证有着本质区别,也不同于短期的“商务签证”,在其准备材料、办理过程和拒签风险方面有着自己的特点。网上论坛关于办理留学签证的攻略已经非常全面,因此本文不做累述。但如何办理工作(实习)签证,却是一个盲区,很少有人系统地进行过经验教训的总结。曾经已有许多人写信向笔者咨询工作(实习)签证的办理,笔者根据自己实际办理时的经验教训都一一给予了详尽的回复和后续的跟踪。为了方便更多同道中人获取更系统、更全面的实用信息,笔者在综合了若干案例分析之后进行了总结归纳。本文的主题,正是对德国签证的办理过程进行全面剖析和解密,同时详述办理德国工作(实习)签证的攻略。
由此可见,办理长期签证的难度、时间周期、拒签风险和不确定性都比办理短期签证要大很多。笔者曾经在面签排队时与同道中人交流,得知他们使用了这样的技巧来避免办理长期签证:如果实际在德国工作(实习)的时间长于3个月,那么德国公司可以在邀请函上先注明“工作时间只有3个月”,如此就属于办理短期签证(商务签证)的范畴,一般一周内就可以拿到签证,避免了耽搁赴德时间。但是在3个月的工作结束时,无法在德国当地的外管局办理延签,必须先按期回国,再用新的邀请函向德国驻中国领事馆提出新的签证申请。拿到新的签证后,才能再次赴德继续工作。
以上海领事馆辖区为例,签证办理的基本步骤是:申请人首先用电话或者Email预约 (terminvergabe@shan.auswaertiges-amt.de),提供姓名、生日、联系电话等信息。领事馆一般将面签时间安排在预约起一周至一个月之后,具体的等待时间长短要视当前的办理人数多少而定。在预约面签日期的当天,申请人必须亲自前往领事馆进行签证面试,并且应在早上8点前到达排队。进入领事馆后领号等候,在签证面试的同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2) 三份填写完整的申请表(RK1200),四张相同的白色背景的近期两寸彩色证件照片(与护照照片相同即可),申请表上各贴一张,另外一张面签时递交;
3) 用德语或英语书写的德国公司的工作合同或实习邀请函 ,包括逗留时间和目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障等内容;
申请在德国公司实习或接受在岗培训者还须另交下列材料:
4) 户口簿原件及所有页的复印件(笔者注:如果是集体户口如大学生,可以出示学校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或集体户口证明);
5) 在申根国家逗留期间的境外医疗保险证明,其中境外医疗补偿一项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三万欧元;
6) 中国公司或学校出具的德文/英文介绍信或派遣函,信上须注明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签证申请人身份及实习的逗留时间和目的,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但是,在官方的“签证须知”里列举的提交材料并不完整。在实际的案例中,许多申请人被要求提交其它材料(如工作许可证),而这并未在“签证须知”里被说明,因此导致签证事务的延误甚至拒签。因此,笔者在总结了若干案例后,将申请人应当准备的其它材料及其注意事项归纳如下:

1) 如果尚没有工作合同,最好能在德国公司的邀请函上附注“到达德国后即缔结工作合同”;同时一定要注明工资报酬,这将作为经济担保的证明,这一点对实习生尤其重要,否则很可能被要求另外出具“父母经济担保书”,德文名称叫“Verpflichtungserklaerung/Buergschaft von den Eltern”,笔者就曾为此陷入僵局并困扰了很久,在后面“我的签证经历”部分将有详细叙述。
2) 尤其对于赴德国公司工作的申请人,会被要求提交德文/英文版个人简历和学历认证,即申请人需要将自己的最高学历证书在国家法定的公证处翻译公证,具体情况可咨询上海市公证处或同济大学德国问题研究所;
3) 无论是在德国公司工作还是实习,按照德国法律规定都必须持有工作许可证,德文名称叫“Arbeitserlaubnis/-genehmigung”。根据笔者接到的案例,几乎每个签证申请人在面签时都被要求提交工作许可证,所以对这个问题要提高重视。工作许可证是由德国的劳工局(德文名称“Zentralstelle fuer Arbeitsvermittlung”)签发的,因此申请人需要在申请签证前,应当先行委托德国公司向当地的劳工局提出劳动许可申请(自己以个人的名义无法申请),并将所需材料(根据德国公司的要求,如个人简历、学历认证等)提交给德国公司。待工作许可证办出来后,再向领事馆提出签证申请;
4) 对于赴德国公司工作的申请人,由于德国公司本身为正式员工提供社会保障,因此无须自行保险;但对于赴德国公司的实习生,由于公司不提供社会保障,因此必须自行办理医疗保险。具体可以在中国境内的某家保险公司办理国际保险,也可以直接办理德国保险公司(如TK、************在中国都有办事处)的保险。所谓保险金额不低于三万欧元,不是指缴纳的保险费用,而是保险的最高赔付额度不得低于三万欧元;
5) 所有的材料都必须出示原件并向领事馆提交两份复印件。原件是不需要提交给领事馆的,在签证官核实两份复印件后便当场退回。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仅用扫描件代替原件,只要扫描件上的文字清晰可辨,因为签证官总归是要根据提交材料上的联系信息与德国方面进行电话核实的,原件本身并不能作为材料真实性的唯一保障。因此笔者建议,在德国公司寄出装有邀请函和工作许可证的信件时,应先行扫描备份并将扫描文件用Email发给申请人,以防邮递延误造成原件无法预期到达,耽搁了领事馆面签事宜。笔者也经历了这种情况,并得到了妥善解决。
6) 最后,千万不能忘记还要签署并递交一个一式三份的“信息真实性声明”,这个“声明”连同RK1200申请表格都可以在官方网站上下载自行打印,也可以亲自赴领事馆免费领取。曾经存在这样的个案,申请人因为忘记提交“声明”而被拒签。
签证面试的主要目的是考核申请人的德语/英语水平、以及询问签证目的的真实性。签证官通过面试来了解申请人情况并进行初步把关,同时核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完整。如果申请人语言太差、材料造假或是被怀疑签证目的不纯,都有可能被当场拒收材料,这种情况不叫做拒签,也不用缴纳签证费用。如果顺利通过了面试并提交了材料,申请人须填写一个邮寄“领取护照通知单”的信封,并被要求到付款出缴纳签证费用。付款后得到一张印有条码号的收据作为凭证,面签就此结束。但是请申请人明白,面签的顺利通过只说明初审合格,至于会不会被拒签还是后话,这部分内容将在后面的“签证过程解密”中详细剖析。
经过的漫长的等待(一到三个月不等),申请人会收到德国领事馆寄来的“领取护照通知单”,要求申请人携带通知单连同身份证和付款收据一起,在规定的时间里前往领事馆领取护照,但签证结果(通过或是拒签)未在通知单上说明。上海辖区的申请人必须在每周一至周五13:30至14:00时间区间内到达领事馆,方可被放行进入、领号等候。在这里再提醒各位一点,如果成功拿到了签证,在欣喜若狂、欢天喜地的同时,千万别忘了要冷静下来,当场核实一下签证上的各处信息是否正确 !别以为签证官就不会犯错误,他们也是人,也有粗心大意的时候。姓名拼错可能还比较“常见”,笔者曾经遇到案例,居然是签证目的注释有误!本来是留学签证,可是签证上居然写着“到德国探亲”(可能是恰巧和同时办下来的探亲签证搞颠倒了)。该签证持有人在兴奋之余居然没有发现这个“致命错误”,以至于一直到乘飞机到了德国境内,在转机时被德国的海关人员发现了!幸好德国当地的学生会出面结局,才化解了这场“签证目的改变”的误会,否则真不知道会在延签时惹出多少麻烦。
另外提一下短期的商务签证(90天以内),这个概念很容易与长期的工作(实习)签证(90天以上)相混淆。 如果是国内的公司派遣到德国公司进行培训、交流或出差等,不与德国公司建立正式的“雇用关系”,并且在德国的居留时间少于90天,那么属于短期的商务签证范畴,以上所讨论的“工作签证攻略”并不适用。在办理商务签证时,一般由国内的公司出面,把签证的申请材料提交给德国工商总会在当地辖区的代表处,由德国工商总会联系德国使馆进行办理(类似于留学签证的APS递签)。
德国工商总会(Deutsche Industrie- und Handelskammertag, DIHK)在中国大陆设有四个代表处。第一个代表处于1986年在香港成立。之后成立了上海代表处(1994年),广州代表处(1996年)和北京代表处(1997年)。德国工商总会的重要任务,一是协助德国中小企业进入中国市场,二是为中国企业在德国建立贸易关系牵线搭桥。代表处的具体工作涉及广泛,如为德中企业提供联系方法,咨询法律问题,代理德国展览会,分析市场经济走向,开发技术转让和环境保护项目,以及召开各种贸易投资招商会和培训在华德国企业中的中国职员。

3.签证过程解密
对于计划出国的人来说,签证就像是高高在上的空中楼阁,神秘、严肃、敏感而使人摸不着头脑。尤其是对于尚未拿到签证的申请人而言,只能规规矩矩地站在局外听天由命,任由自己被摆布而不断付出代价,却不能主动地参与以期“与事有补”。一张贴在护照上的小小纸片,牵动了多少人的心,而签证结果也是让“几家欢喜几家愁”。本文这部分将从内部剖析签证办理的操作程序,揭开签证办理的神秘面纱。
根据德国法律规定,驻境外领事馆只有发放“入境签证”的权利。申请人在德国居留时间一旦超3个月,就必须持有由德国当地的外国人管理局签发的“居留许可证”方才合法。因此,凡是在德国居留超过3个月的情况,都必须经过德国当地外管局的审核和批准后,领事馆才可向申请人签发入境签证。
短期签证和长期签证的本质区别就在于此:前者是由领事馆自行处理,无需经过德国当地外管局的审批,因此一周的时间就可以办理完毕,而该类签证也没有在德国当地延签的资格;后者的办理过程复杂的多,因为领事馆本身没有决定权,首先要将申请人的材料寄往德国进行审批,因此办理过程至少需要一个月,入境后必须尽快到德国当地的外管局登记延签以获得长期的“居留许可”。
长期签证的办理过程一般如此:申请人在面签时向德国驻华领事馆提交的材料被接受后,领事馆首先将材料的基本信息输入电脑进行登记备案,并作好邮寄的准备;大约两周后,领事馆将其中的一套材料寄往德国的外交中转站——波恩(前西德首府),这也是为什么申请人要提交两套材料复印件的缘故——一套供领事馆自己备案,另一套寄往德国审批。德国波恩有关部门收到材料后,根据申请人在德国的居留地,将材料转发到对应行政辖区的城市或区县(Stadt/Kreis),由该辖区的外管局负责审批。审批结束后,批复材料再通过波恩寄回到德国驻中国领事馆(近年来也有部分外管局不通过波恩的外交中转,而直接和驻中国领事馆联系),告知领事馆发放签证、拒签或是要求申请人补交材料。最后,领事馆在接到德国外管局方面的批复后,再经过5个工作日进行处理和登记,才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护照。
可见,办理长期签证的整个过程其实就是一趟公文旅行,所以才会持续很长的时间,并且包含许多不确定性和复杂风险。而德国驻华领事馆的作用仅仅就像一个收发室,在此过程中申请人的护照并不寄往德国而是留在领事馆内,签证虽然最终是从领事馆发出的,但它没有决定发放签证的权利。因此被“拒签”的原因,有可能是因为在领事馆对材料的复审中发现问题而没有通过,而材料根本没有寄往德国;也有可能是材料寄往德国后经当地外管局审核后未得到批准,那么拒签就与领事馆无关了,这也是发生最多的拒签原因。而根据领事馆所谓“无理由拒签”的规定,申请人无权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要求查询签证过程中的材料,除非委托德方的某个团体或在德律师,才有可能得到一份书面材料告知申请人等待或拒签的理由。
如果最后的结果是被拒签,理论上申请人可以立即向领事馆预约下一次面签的时间,领事馆没有理由因此拒绝受理,也基本不会影响下一次签证的结果。虽然领事馆不会告知申请人被拒签的理由,但是通过分析还是可以初步判断出问题到底是出在了驻华领事馆还是德国外管局。如果拒签是因为领事馆认为签证目的不纯,那么最好能在第二次面试时打消签证官的疑虑,顺利通过领事馆这一关;如果拒签是因为德国外管局审批材料不全,这就和领事馆没关系了,在下一次面签时要提交更全面的材料,那么签证结果通常不会受第一次拒签的负面影响。值得一提的是,德国不同行政辖区的外管局的审批要求也存在差别,同样的申请材料,有可能在这个行政辖区的外管局被拒签,而换到另一个行政辖区的外管局却能够被批准,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笔者自己的案例也遇到了这种情况。所以,第一次万一被拒签的话也不要气馁,认真分析原因后有的放矢地重新准备下一次面签,往往是可以亡羊补牢的。但是,如果第二次申请的结果仍是拒签,那么德国领事馆就会对该申请人有不良记录,导致申请第三次面签存在障碍,而签证批准的概率也将变得微乎其微了。
笔者注意到,办理D类签证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即由北京大使馆自己负责处理,5个工作日的时间可以办理完毕。在北京大使馆的《签证须知》里有一句话写道:“奖学金的获得者在申请签证方面享受优待,即通常情况下无需在德国未来居住地的外管局和劳工部介入签证处理过程”。笔者遇到的案例是,国内一个同学获得了德国某大学的一个为期半年的实习岗位,由该大学提供类似奖学金的补贴。于是出乎笔者意料之外的是,同为D类签证,这个签证居然居然只用了一个星期就办好了,可是笔者的签证办了将近4个月(不公平啊~~~)!但是这个签证上写着一句特别的话:“Erwerbstaetigkeit nicht gestattet”,可见这个 “实习”的性质非常特殊,不是普通的工作岗位。
另外,笔者还听说过一个关于“沉默期程序”(德文“Schweigefristverfahren”)的概念,在这里顺便提及一下。因为领事馆隶属于德国外交部,而外国人管理局隶属于德国内政部,这样一来在法律上就有矛盾,也即如果出了问题该由谁来承担责任。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德国法律作出规定,在领事馆寄出申请人签证材料之后的三周内,如果外管局没有给领事馆一个明确的答复,则领事馆有权在沉默期内发放签证,这种签证上就会盖有“Schweigefristverfahren”的章印,这就是所谓的“沉默期过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拒签,则有可能是出于领事馆而非德国外管局的原因,因为领事馆认为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相关法律条文如下:

§ 28-5-1-1-2 “如果外国人管理局在3周的默认期限和德国外交机构2个工作日内未作拒绝答复,则被认为同意发放,虽然如此,还必须注意入境条件,即拥有护照和足够的经济条件。 如果外国人管理局要求作补充审核时,则默认期限不被考虑。”
这就可以解释为何有人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可以拿到D类签证,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这样的好运。而且,这个规定也会因为人为原因而不能严格的执行。德国领事馆计算这个沉默期的起始日是以材料输入电脑为准,在德方外管局那边执行这一规定应该算是严格的。但在领事馆这边,材料输入电脑这一步就有可能耽误许多时间,申请人长时间没有得到答复是因为材料递进领事馆后未能及时输入电脑,那么引用这一“沉默期程序”的条例也就无从谈起了。
其它等待时间过长的原因,也许是因为在材料邮寄过程中发生延误和丢失,也许是因为外管局负责处理材料的官员因为事务繁忙或生病而将材料搁置一边、或是迟迟没有把批复意见通知领事馆。笔者自己的案例把上述两种意外都同时遇上了,难怪办理过程会拖延4个月之久。外管局处理材料的大概情况是,首先按申请人姓氏的字母顺序将抵达的材料分配给对应的官员处理,负责的官员一般先将材料按抵达的先后顺序放入文件柜内等候处理。有时候正巧赶上他刚把手边的材料都处理完了,那么新到的材料就会放在最顺手的位置,这样往往会很快就处理掉。这就是为什么同时提交材料的申请人拿到签证却会有时间差异的原因之一。

关于“催签证”的技巧,笔者没有太多经验。理论上,等待时间超过三个月才可以向领事馆查询签证进度,而官方网站上的《签证须知》也明文规定“除说明原因的特殊情况外请勿询问签证手续进展,这种问询不会加快办理进程”。此外,决定签证是否批准的权力也并不在领事馆一方,所以向领事馆查询通常是没有明确结果的。

在特殊情况下,申请人可以直接联系德国外管局的负责官员,自己给处理材料的官员写邮件询问或是委托在德国的朋友打电话催促。虽然这种方法并不具有普适性,有时还会适得其反,但情急之下也是别无选择的,笔者自己的案例在最后迫不得已时就用了这种方法。严格来说,外管局是不接待以个人名义的查询,除非打电话的德国朋友有很充足的理由(比如等候时间已经很长、申请人已经补齐材料等),并且一定要按照外管局的程序来办。否则如果查询到已经批准了还好,若是尚未批准反而会给对方留下不良印象,本来可以批准的材料说不定就因此拒签了。所以,关键还是在于催促的理由和说话的技巧,掌握的好确实可以起到加速签证办理的作用,但掌握的不好就会适得其反。

4.关于签证延签
当持着D类签证终于抵达德国、顺利入境了之后,第一件事就是签订租房合同,从法律上证明该住所的真实所在地及其合法性。拿到租房合同之后,方可前往该住所所在地的行政辖区的外国人管理局 (Amt fuer Auslaenderangelegenheiten)进行落户登记和签证延签,即办理“居留许可证”。
德国法律规定,办理居留许可证是由申请人住所所在地的行政辖区的外管局负责的,这个行政职责分配只与住所所在地有关,与申请人的工作、学习地点的所在地无关,因此住房合同在办理居留许可证时很重要。也就是说,即使申请人的工作、学习地点与住所所在地的行政辖区不同,也应根据后者到相应的外管局进行登记。不过也有一些城市/县区的外管局要求较松,不签住房合同也可以进行登记,笔者自己就遇到这种情况。
在当地外管局进行落户登记并申请居留许可证,必须在签证有效期的截止日之前(入境90天内)完成。办理居留许可证可能要花一段时间,外管局要进一步审核材料,并通知申请人及时补齐必须材料。当然也有当场拿到居留许可证的情况,应该是因为申请人的材料准备十分完整或是负责的官员心情不错。至于缴纳的费用,不同的行政辖区有各自不同的收费标准,一般是五六十欧元(例如明斯特是50欧元,慕尼黑是60欧元),如果日后要再次延签则还需缴纳费用(例如明斯特是30欧元)。笔者自己的案例是登记后等了1个月杳无音信,最后亲自打电话催才解决问题。
另外前文提到过,理论上短期签证无法在德国延签。但笔者发现了这样的案例,即特殊情况下当地的外管局还是会通融的,如德国公司亲自出面、其它内部关系等。但这种情况最多只能延签半个月左右以作应急,因此无法用于长期居留的打算。
最后再谈一下在德国居留期间关于“签证目的改变”的问题。笔者亲自咨询过外管局的官员,得到了很明确的否定答案——签证目的不得中途改变。签证目的就是签证的Anmerkung一栏规定的事项,包括居留目的(工作/实习/学习)、活动地点(具体的公司/学校及其所在地)等。这意味着,如果持有的是公司实习的签证,就不可以在实习结束后直接留学;同理,如果持有的是私立语言班的签证,就不可以在语言班结束后直接进入德国大学学习。虽然法律规定是不可以的,但“申请人仍有权利向当地外管局提出改变签证目的的延签申请”,那位官员说,“但具体能否被批准就不一定了”。所以遇到这类情况,基本上是没有可能成功的,那么只能规规矩矩地按期回国,然后在国内重新向领事馆提出新目的的签证申请,再次进行漫长的等待。不过,在德国居留期间中途改变实习的公司或是学习的大学,并不算是严格意义上的“签证目的改变”,因此通常是可行的。这种可行性也为国内不少申请留学的同学提供了更加通畅和快速的签证之道……
tttlei
推荐于2017-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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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人现在在德国的话, 拿着你的劳工合同,护照直接去外管局问问吧. 每个地方掌握的力度不一样. 而且,最关键的取决于你的职位的不同和雇主规模大小. 有的地方可以在德国直接换, 有的地方短期的就不可以转,要求回国签.

工作许可一般都会由外管局直接递交到劳动局审批的. 所以, 一般只需要你把所有的材料都交给外管局就可以了.
提前去外管局要一张申请工作签证的表格 和一张需要用人单位填写的雇佣证明, 再问问其他还需要什么材料 ( 一般应该是两张Biometrische的照片, 一份劳工合同和雇佣证明, 保险证明一般收入如果不超过5000欧元的话, 都要求上公立保险, 提前你需要去换好,并找他们开一份证明.和居住地anmelden的证明)

你把所需材料准备齐了递交之后, 外管局会把你的材料上报到劳工局. 劳工局根据你的工作内容审核是否发给你劳工许可. 比如说, 像一般厂房流水线这类的 , 可以优先雇用本国人的职位, 拿到劳工许可的可能性就相对小. 但是像一些跟中国有一定关系的, 技术含量比较高的职位, 一般劳工局不太会卡. 所以, 职位描述至关重要. 这个是需要你的雇主在那张雇佣证明上面写的. 尽量让他们写的详细点. (因为你没有在德国的学历文凭,而且现在只持有短期签证, 所以, 只能靠这个来争取)

劳工局会把审批结果直接给外管局, 外管局再根据你的职位情况和雇主情况考虑给你多长时间的签证.
即便他们要求你回国签, 大使馆也会把你的材料寄到德国相应的机构进行审核, 所以, 尽量还是跟雇主方面做好工作, 把你的职位描述写好点.

因人而异, 因地而异. 这个的可变因素很多.不能一概而论. 最夸张的我遇到过, 两个人由于名字的字母排序不同, 分别归属于同一个办公室的两个签证官, 审核的力度就相差很多的情况. 看签证官心情了~~
建议你在这边问完之后, 还是亲自去当地的外管局再详细问一下他们的要求.

还有些其他的小细节, 比如就是去的时候, 注意下外貌, 衣着整齐说话得体,递交材料的时候, 需要填写的, 需要复印件的, 尽量都准备齐全. 会给签证官一个好印象, 这些隐形因素也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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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风涧水
201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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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上海的话商务签证要去德国商会办的,跟旅游签证肯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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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欧旅行社
201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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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 多去德国大使馆看看 那里面资料很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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