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2、点击我要举报按钮,进入非注册举报和注册举报方式选择界面:
3、选择非注册用户举报按钮后,进入阅读举报须知并同意相关内容页面:
4、确认同意举报须知后,进入举报内容填写页面:
5、填写完成,点击提交即可。
扩展资料:
受理范围: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不具备现场、紧急报警的受理功能,如您的情况紧急,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10”。
网站受理涉嫌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条款规定,利用互联网或针对网络信息系统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线索,具体行为包括:
1、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2、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
3、利用互联网进行邪教组织活动的;
4、利用互联网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5、利用互联网建立淫秽色情网站、网页,提供淫秽站点链接,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组织网上淫秽色情的;
6、利用互联网引诱、介绍他人卖淫的;
7、利用互联网进行诈骗的;
8、利用互联网进行赌博的;
9、利用互联网贩卖枪支、弹药、毒品等违禁物品以及管制刀具的;
10、利用互联网贩卖居民身份证、假币、假发票、假证,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网络110报警可以通过,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进行在线举报。网站提供注册举报和非注册举报两种方式。举报人登陆主页,可点击"用户注册"图标,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完成注册。
注册举报人登陆后一次可举报多条线索,并可查询以往举报的处置情况;非注册举报人一次可举报一条线索。举报人点击"我要举报"图标,按照提示填写被举报网站的名称、地址、违法行为描述、举报人信息(带"*"标识的为必填项目)等相关内容后提交。非注册举报人提交成功后,本网站将提供查询结果账号、密码。
扩展资料:
网络报警及网络违法犯罪举报受理范围:
1、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2、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
3、利用互联网进行邪教组织活动的;
4、利用互联网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5、利用互联网建立淫秽色情网站、网页,提供淫秽站点链接,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组织网上淫秽色情的;
6、利用互联网引诱、介绍他人卖淫的;
7、利用互联网进行诈骗的;
8、利用互联网进行赌博的;
9、利用互联网贩卖枪支、弹药、毒品等违禁物品以及管制刀具的;
10、利用互联网贩卖居民身份证、假币、假发票、假证,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举报须知
联系方式:
1、信件联络方式
北京市公安局110信箱收,(免贴邮票),邮编100740
2、110网站
www.bjgaj.gov.cn
3、电子邮件
E-mail:110@bjga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