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回答
展开全部
现在升学、入职体检只查肝功,只要你肝功正常就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2010年2月10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通知要求,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权。《公务员体检标准》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2011年2月17日,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发布了《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已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的说明》,规定“目前经卫生部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包括特警职位、血站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的员工。
这是别人和我说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
2011年2月17日,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发布了《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已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的说明》,规定“目前经卫生部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包括特警职位、血站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的员工。
这是别人和我说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
展开全部
国家三部委《关于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已出台法律,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无权强制就业者检查乙肝,这已成为隐私权。
但涉及卫生及饮食行业的工作岗位,会对雇员做出这种要求,防止潜在传染发生。
* 但现实是,乙肝的特性是血液\母婴\性接触。无论是国有单位还是工厂,很多人考虑的是,下班以后不可能界限分明的人事关系,为了避免自己、家人或朋友潜在的感染几率以及相处时的尴尬麻烦,不成文的规定就形成了。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无权检查应聘者乙肝病毒携带情况。但此类现象在私企国企都频繁发生。
但涉及卫生及饮食行业的工作岗位,会对雇员做出这种要求,防止潜在传染发生。
* 但现实是,乙肝的特性是血液\母婴\性接触。无论是国有单位还是工厂,很多人考虑的是,下班以后不可能界限分明的人事关系,为了避免自己、家人或朋友潜在的感染几率以及相处时的尴尬麻烦,不成文的规定就形成了。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无权检查应聘者乙肝病毒携带情况。但此类现象在私企国企都频繁发生。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展开全部
没有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