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私人单位买社保的问题,急急急!!! 写的比较多,请你们耐心的看下,不够详细的话,我还可以写!

我是在2008年2月16日入职我们单位的,那时候不知道社保的重要性,而且收入比较低,觉得买社保要扣工资所以就选择没买,当时单位还给我签了一份协议,大概的意思就是自己放弃买... 我是在2008年2月16日入职我们单位的,那时候不知道社保的重要性,而且收入比较低,觉得买社保要扣工资所以就选择没买,当时单位还给我签了一份协议,大概的意思就是自己放弃买社保,但是最近单位无缘无故,也没通知我,就给我强行买了社保,扣了我的工资,我想问一下,国家从什么时候开始强制单位一定要给员工买社保,现在我能不能让单位把我以前放弃买的社保给我补上,还有我签的那份放弃买社保的协议有没有法律效果!!!说实话我现在因为公司发双薪的事跟人事部的经理闹的很僵,(注:我敢发誓那个人事部经理是公司所有员工都不喜欢的一个人,至于公司高层领导喜不喜欢,我就不知道了)。还有双薪的事就是,我是在2011年1月12日填的辞职单,2月13号才正式离职,本来提前辞职回家过年的,但是就是考虑到双薪,所以才延后了一点辞职,想着拿一份双薪回老家去过元宵也行,但是公司在2011年1月1日把所有员工的双薪发了,唯独没发给我,我去找人事部经理去问情况,他居然睬都不睬我,而且他的态度也不好,(我当时态度是很好的),然后叫我去找财务部,财务部又要我去找人事部,打太极似的把我推来推去,最后拿了份文件给我,跟我说是公司发文,说填辞职单员工不给发双薪,然后我给他说,假如我不填辞工单,等拿到双薪后急辞,是不是还要我退回去,给我说的没话说了,又开始跟我打太极,又要不去找我们部门经理,把我气的没话说了!我现在就想求一下广大的网友,有没有懂这些的,希望来个懂的给我说详细一点!!!小弟我非常感谢!!!还有我把这份所谓的发文重要的内容给你们参考下,能不能帮我分析下这文件!
关于发放XX公司2009年度员工奖金的请示
为表达公司领导对广大员工的关心,充分调动于昂的工作积极性,以达到鼓励和稳定员工队伍的目的,特申请对公司2009年末在职员工发放奖金(不含试用工)具体方案如下:
一, 计算时间:2009年1月至12月,共12个月份。
二, 发放对象:截止2009年12月31日在职员工(不含试用工)。
(注:已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并经领导审批的员工不给予发放奖金)。
三, 奖金按在岗的月份计算,每月15日(包括15日)前入职计半月,每月15日后入职该月不计。
四, 奖金计发标准按该员工12月份工资级别。
就这么多了,其它那些也是无关紧要的,而且我跟人事部经理说这个不是发文,而且是2009年的,不是2010年的,他说以后都按这个惯例,而且我还跟他提了个疑问,我说我是要2010年的奖金,不是要2011年的奖金,他干脆就不鸟要,况且我是在2011年1月12日提交的辞工单,又不是在2010年12月31日以前,凭什么不给我发2010年的奖金,害我大过年的还在这个上班,白等了这么久,结果他冲我发脾气,还是在跟我使命打太极,把我推到别的部门去,(注:发工资财务部是根据人事部的考勤表来发的,双薪这事我觉得绝不关财务部的事,而且财务部的领导跟我说了,双薪可以发给我,他没什么意见,只要人事部做个表来)。。。把我郁闷了几天,所以我也只能在网上求助懂这些的人,而且我还要拿买社保这事来治一治那个经理,所以我想知道,国家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强制单位一定要给员工买社保!!!诚心的等待你们的解答!!!先谢谢你们了!!!还有你们觉得我那奖金该部该拿???
还有一点我忘记说了,我们部门100多号人,没人知道有这种(辞工就不给发奖金的发文),只有他们人事部的人知道,也从来没给我们下达过这种通知,我要是知道有这种发文的话,肯定会等发了双薪后再急辞了!那文件我仔细的看了,根本就不是什么发文,只是我们公司总经理,在2009年向总公司老总和老板提交的一个奖金请示表。
那个文件后面写的是公司发放奖金的数额,和税前税后的一个明细清单,和总公司领导的签名,所以我个人认为那根本就不是什么发文和通知单什么的,包括我们部门领导和同事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他们支持我追要这个奖金。还有就是那个人事部经理昨天对我态度好点的话,再把奖金发给我,大过年的我也不会去翻社保这个老账了!现在的话,我一定要翻,陪他玩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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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答
社保达人胡老师
2011-02-10 · TA获得超过639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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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计算时间:2009年1月至12月,共12个月份。
二, 发放对象:截止2009年12月31日在职员工(不含试用工)。
(注:已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并经领导审批的员工不给予发放奖金)。
按照这两条你是服务够了12个月份的,应该给你发奖金。另外,遇到这种部门领导之间互相推诿的事情,不如直接找老总解决的快。

你的社保金,单位给你签订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你硬要他们补缴,他们也是没有办法。这个可以到劳动部门的行政处罚部门反应,应该可以得到解决。
越狱喵00
2011-02-10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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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回答你关于社保的问题吧。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中有提到。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就应该上社保的。再有,你签的那份放弃社保的协议是没有用的。因为它与劳动法相违背,在这种情况下,是以国家法律为准的,你有权向公司提出补缴,而且,公司必须给你补缴。
其次,双薪的问题。一, 计算时间:2009年1月至12月,共12个月份
二, 发放对象:截止2009年12月31日在职员工(不含试用工)。
你已经符合这两点了,个人认为应该给你发双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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