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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交车上,朋友可能挤到了一位孕妇(冬天当时没看出来是孕妇),她推了朋友一把,两人就撕扯起来。后来报警到公安局,孕妇到医院检查没有事情,朋友眼角出血了,但是孕妇索要500...
在公交车上,朋友可能挤到了一位孕妇(冬天当时没看出来是孕妇),她推了朋友一把,两人就撕扯起来。后来报警到公安局,孕妇到医院检查没有事情,朋友眼角出血了,但是孕妇索要5000元赔偿,当时没有给她,觉得过分,毕竟她没事,朋友的眼角确出血了。公安局就立案了,后来接到通知,说公安局要判双方拘留,孕妇还要求赔偿,是不是合理的?孕妇一点伤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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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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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不合理,你朋友挤到孕妇并不是故意的,而造成孕妇撕扯的是孕妇,孕妇应当赔偿医疗费用。朋友最多是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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