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电影《刮痧》的影评(语言浅显易懂)谢谢!有重谢!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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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小雅采薇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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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痧》:在美国做的一场春梦

看完《刮痧》出来,我们都流下了热泪。但我纳闷我为什么并不喜欢这部电影。后来我看《天国情书》也流下了热泪,就明白,电影让人流泪也许挺困难,但让人说好就更困难了。(《天国情书》在我看来就是一部宣传不要歧视麻疯病人的片子,导演拍过很好的电影,动机也很好,但这部电影简直可以说太差。这些话与《刮痧》无关,只是顺嘴说说,所以放在括号里面。

其实,回过头细想《刮痧》,它让人流泪的部分尽管不算好,但在整个电影里仍然是最好的部分。对,我是说这部电影不好,这是我的评价。

一、差的地方

先说感觉最不好的地方。郑晓龙在广州的首映式被某记者问道"拍全英文对白国产片有媚外嫌疑",他气坏了。我很理解他。《刮痧》给我的总体感觉倒不是媚外,反而有点儿中国说"NO"的气味在里头,那位记者真不知怎么看的电影。《刮痧》一开头,许大同(梁家辉饰)站在领奖台上激动地说"我的美国梦"云云,我就已经明白这是个批判美国梦的电影。如果说有什么嫌疑的话,我倒怀疑导演是不是有点儿"仇外"。当然郑晓龙说了,他想拍东西方文化的沟通有多难。可他表达得多少有点儿困难。

导演像搜集证据似的用一大堆情节来证明东西方文化沟通有多困难:

例一:孩子在和老板的儿子打架,许大同要孩子向老板的儿子道歉。孩子不干,许就打了他一下,老板认为在美国是不允许打孩子的,即使是孩子的父母。但许却认为"管教孩子天经地义,并且是给你面子",气得老板大叫"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中国逻辑"。

例二:孙悟空在中国是神话英雄,但那位美国律师说,这只猴子根本没有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念。"别人种了九千年的桃子,他不跟主人打一声招呼摘来便吃,当人家制止时,他不但不听劝阻,而且还大打出手毁了人家的桃园。别人辛辛苦苦炼好的丹丸,他拿来就吃,还把主人打得头破血流--像这样一个野蛮顽劣的猴子,竟然被许大同在电子游戏里描绘成英雄。"

例三:妻子简宁生孩子时情况危险,医院要求许大同选择保大人或小孩。许大同要求保妻子,因为"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而接生的护士认为这种选择"野蛮",是不尊重孩子的生存权利;

例四:爷爷用中国流传两千多年的刮痧疗法为孙子治病,却被美国人认为是父亲虐待儿童,儿子被放在儿童福利院监护起来,父子不得相见。

……

有了这么多证据,似乎可以马上判决:“东西方文化沟通极其困难。”不过,判决之前我还是想求证一下这些证据的有效性。第一个例子,我想如果许大同认同文明世界的话,应该已经认清“不要打孩子”这个道理了。关于为了面子打孩子的问题,不知是不是中国特产,如果是也是个很恶心的特产。好像鲁迅早就说过,不要打孩子。中国发生的打孩子的丑闻倒是蛮多的,但这只能说明我们与文明的距离,而不是与西方的距离。所以这个例子是文明与不文明之间沟通的困难,不是东西方沟通的困难,不成立。

第二、三个例子,电影自己已经证明这两个证据的无效。律师那样说纯属为了打赢官司而采取的故意激怒许大同的策略,连他自己都明白自己是有意曲解,许大同可能会因此认为存在沟通问题,但我们不会;护士的说法也很轻巧的被同是美国人的律师(许大同请的律师)一句话驳倒了(如果选择小孩,是不是可以被认为是不尊重母亲的生存权利呢)。

只有第四个例子是最扎实的,刮痧,这也是这个电影存在的原因。我看这部电影之前本来也以为整个电影会在"刮痧"上面争来争去。可是没想到在电影里,这个问题却是很轻松地就解决了。先是许大同夫妇认为在"刮痧"问题上无法与老美沟通,于是在辩护时避开谈"刮痧",而大谈自己对孩子的爱。看电影的时候,我一直预期会出现激烈辩论"刮痧"的场面,结果这个问题一直被回避了,最后反倒是那位美国老板自己跑去一位中医那里刮了一回痧,然后把背给儿童福利局的人看,问题就这样很轻松的解决了。

到底还是没有证明东西方文化的沟通有多么难。

很多中国人都爱谈"东西方文化的沟通有多么难"这个话题,不过我还真没有发现谁谈好了。所以我一直怀疑所谓的"东西方文化交流困难"可能是个伪命题。构成两个人种无法沟通的真正问题恐怕不是什么东不东西不西,而是文明不文明(或者说人性不人性)的问题。两种文化的差异可能被有意无意的夸大了,尤其当一方处于弱势时,他往往会非常敏感以至多疑,就好像林妹妹遇上贾宝玉,后者一句无心言语,前者却要思量不已。具体在两个人的关系上还好说一些,总不妨碍林妹妹爱贾贾宝玉。而牵扯上家国情怀民族自尊,问题就会严重到无法沟通的地步,干脆说起“不”来了。

整个电影一直被这种矛盾所纠缠,想探讨文化差异,却不愿进行自我反省,而一味地沉浸在不被理解的情绪中难以自拔。对照一下大岛渚的《战场上的圣诞节》(又译《俘虏》),《刮痧》对文化差异的探讨显得非常肤浅,落到实处的差异只是技术层面的"刮痧"疗法,至于其背后的文化内涵则一略而过,电影的重心其实根本不在"刮痧"上,朱旭演的老父亲看来可以是个很好的阐释东方底蕴的角色,然而几乎成了跑龙套的,除了在前面给孙子刮痧惹下大祸,对情节的推动再无什么作为,所有有关他的情节都显得多余,明显拉缓了电影的进度之后又匆匆离开。电影在最后只是对"刮痧"简单地名词解释了一番就算了事,使我甚至怀疑导演真正的兴趣不在他所一再标榜的"文化差异"上,所谓的探讨"文化差异"只是一个幌子,一个卖点而已。

二、好的地方

我不知道是不是无心插柳的结果,《刮痧》里最好的部分恰恰是导演没有探讨什么文化差异的时候。整部电影里,当导演忘了研究"文化比较"时,才显得自如流畅起来。许大同偷了儿子引来警车追逐那场戏是电影最好的部分,好莱坞警匪片里惯常出现的追车场面被借用过来,变成了一个父亲贡献给亲爱的儿子的一次难得的游戏。对抗情绪在这里变成了温和的揶揄,警与"匪"出现了难得的和谐,孩子最后在追车游戏中睡去,整个情节显得温馨从容。

当许大同忘了他的传统,而只需要表现出他的爱时,他才变得可爱和近情理起来。父亲不得不在听证会上证明自己对儿子的爱的情节设置耐人寻味。爱只可以感受,怎能举证证明?许大同夫妇准备证词时的焦虑,以及他后来做的演讲都真切感人,这一点儿值得夸赞编剧。

最具煽情力量的自然要算结尾许大同爬楼了。它可以是一个好莱坞故事的最佳结局。皆大欢喜,场面感人,既要让人流下热泪,还要让人心满意足。当然是个大俗套,但对于一部商业片来说,俗套不是缺点。

三、打分

要我给《刮痧》打分,三颗星(满分五颗)吧。本来我想只打两颗星,导演似乎要很严肃地探讨文化冲突的问题,但是他的探讨未免太一厢情愿了。令我加上一颗星是因为我感到一颗新星冉冉升起,郑晓龙第一次拍电影就显得很圆滑老到,照这样子拍下去,又一个冯小刚就茁壮成长起来了。而且与冯小刚相比,郑晓龙要更擅于模仿好莱坞。他擅长煽情,而且他不再靠贫嘴来制造幽默感(贫嘴的幽默已经走到尽头了)。

总的来说我的感觉是:《刮痧》在探讨文化差异寻求东西沟通方面所做的事情,好像是阿Q把美国当成了土谷祠,在那里做起春梦来。
普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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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刮痧》的文化分析
  来源:清韵影视论坛 作者:黑馍 2001-05-25 14:21:47

  《刮痧》在新春的电影市场和媒体上刮起了一场“沙尘暴”,据闻,它比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高明之处是反映了中西文化的差异、冲突和融合的过程及移民者的精神困境。但是,这一表现过程中展示的裂隙、吊诡处值得深究、细思。
  《刮痧》全部在美国实景拍摄,其制作及主题无不是全球化时代的表征,而其消弭了文化误读的大团圆结局背后的民族身份、民族文化认同使这部影片表里不一、言不由衷地参与到世纪之交中国民族主义文化思潮话语之中,以别一种言说暴露了这一文化思潮的窘境。
  主创者在这部电影中预设了中国文化、人伦亲情与西方文化、工具理性的对峙、碰撞,由此铺陈情节、演绎故事、表现主题,而我们应注意到的一点是,美国控方凶神恶煞的背后和初始动机恰恰是对儿童(丹尼斯)人权的维护和人情、人道的体现,这一点随着剧情的发展往往被观众淡忘,只觉得他们的可恶可恨,不可理喻。美国被认为是“儿童的天堂,青年的战场,老年的地狱”,控方无法容忍丹尼斯长期受到忽视、伤害、虐待,生活在恐惧和痛苦中,在他们眼里,许大同是个施虐者,小丹尼斯是受虐者,这个误解源于他们对异质文化的隔膜,“此处”的不言自明成了“彼处”的无法言说,爷爷痛惜地自问:“刮痧在中国几千年了,到了美国怎么就说不清楚了呢?”许大同也没想到举行听证会前向他的律师朋友昆兰解释儿子背上的伤痕、刮痧,正如他的第二任辩护律师马林女士所言:“没想到?这就是问题所在。”接踵而至的司法程序、妻离子散、失业、有家归不得、遭追捕都使许大同处于一个受打击迫害的孤苦无告的弱势地位,美国社会权力机构、国家机器以正义的名义扮演了施虐者的角色,而许大同及其家人成了受虐者,他们越是受到“残酷打击”,越能赚取中国观众同情的泪水。从接受美学看,国内观众下意识的对许一家产生了民族身份认同感和毫无疑义的族群归属的认定,这里,没有说出的潜台词是:“他们是中国人,我们中的一员”,这正是主创者的讨巧和手段高明之处,在预设的、先定的观众强大的情感心理接受场之中,《刮痧》的热卖、暴炒也就毫不奇怪了,而观众情感心理接受场的形成又可归因于时代语境的催发,民众对美国在国际事务中的自以为是、打着美丽的幌子而事与愿违之类行径的反感,对复杂的中美关系下的文化应对策略的考虑,感应着国际政治文化霸权下的说“不”的文化民族主义氛围,凡此种种是否蕴涵了更深一层的施/受关系?这是《刮痧》生产、消费及走向成功的强大的动力源。
  但是,我们对许大同的“自家人”的认同是否太一厢情愿?在影片开始的颁奖仪式上,许自豪地对在场的美国人说:“我是你们中的一员,我爱美国,这里是我的家,我实现了美国梦。”在上演了一番“家”的破碎的苦情戏之后,影片末尾,许向我们表白:“我爱中国”,画面消失后传出许教儿子学说中国话的声音:“中国”、“北京”、“长城”,请注意这里诉说对象的不同,一句苍白无力的表白和几个民族语符的堆砌就折服、倾倒了国内观众,“升华”了影片主题和许大同的思想境界。其实这是主创者的乖巧献媚而经不起叙述逻辑推演,悲剧的肇事者是许的老爸,而许的暴躁、冲动、丧失理智、越轨行为使事情更糟,他的过火表现甚至使观众对他稍稍起了反感,一定程度上,是他的性格脾气导致了他的悲惨命运遭际,这和美国人的理性、冷静形成鲜明对比,而恰恰是许的美国朋友昆兰、控方女代表、法官的有情有义、一致努力,才使他得以合法地与家人在圣诞夜团聚,他又有什么可怨恨的?尽管,美国对许大同而言,“想说爱你不容易”,但毕竟是他的安身立命之所,一个文化上尚未完全归化的绿卡持有者、文化受虐者,只能“痛并快乐着”,这是新移民许大同的宿命。小丹尼斯(华裔美国人)肉体上的刮痧没有任何痛苦,它会慢慢消失,他也不会有生活在文化夹缝中的痛苦,新移民许大同精神上情感上刮出的创痛需要多久会消失?真正意义上的中国的子民许大同的老爸想入美国而不得,惹下大祸,黯然回国,自己亲手刮出的感情上的痧痕或许至死不会消弭吧?
  片名《刮痧》可以赋予多重的文化、艺术上的阐释,片中的医学解释是:“利用热胀冷缩原理,造成局部毛细血管扩张,增加血容量和流量,促进血液循环,改善人体自然生理环境。”如果把亲子之爱看作是“痧”,许大同听证会上的动情陈词,冒生命危险爬楼送儿子圣诞礼物等情节就是撩拨观众情感的煽情刮法;如果把许一家遭受的痛苦看作“痧”,他们夫妻对饮醉酒、父子离别也是煽情之刮;如果把中国文化、价值观和道德规范看作“痧”,影片中频频出场的玩具猴、孙悟空并不能真正代表中国文化精髓,这是主创者的一种侧偏刮法;如果把这部影片看作“痧”,这一“热胀”(电影艺术表现)之下“局部毛细血管”(许一家的遭际及主题)的“扩张”、强化、凸现,或许能够起到“促进人体血液循环”(人类不同文化之间的沟通、融合)的作用。但是,据闻,中国观众从中看出了文化差异问题,美国人从中看到的是舔犊之情,这是否表明文化差异融合之难?或者说,《刮痧》在着力于表现文化间的融合之时却又陷入了制造出新的文化差异上的不同认识的悖论之中?

参考资料: http://www.filmsea.com.cn/movie_review/2001120703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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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痧》:在美国做的一场春梦

看完《刮痧》出来,我们都流下了热泪。但我纳闷我为什么并不喜欢这部电影。后来我看《天国情书》也流下了热泪,就明白,电影让人流泪也许挺困难,但让人说好就更困难了。(《天国情书》在我看来就是一部宣传不要歧视麻疯病人的片子,导演拍过很好的电影,动机也很好,但这部电影简直可以说太差。这些话与《刮痧》无关,只是顺嘴说说,所以放在括号里面。

其实,回过头细想《刮痧》,它让人流泪的部分尽管不算好,但在整个电影里仍然是最好的部分。对,我是说这部电影不好,这是我的评价。

一、差的地方

先说感觉最不好的地方。郑晓龙在广州的首映式被某记者问道"拍全英文对白国产片有媚外嫌疑",他气坏了。我很理解他。《刮痧》给我的总体感觉倒不是媚外,反而有点儿中国说"NO"的气味在里头,那位记者真不知怎么看的电影。《刮痧》一开头,许大同(梁家辉饰)站在领奖台上激动地说"我的美国梦"云云,我就已经明白这是个批判美国梦的电影。如果说有什么嫌疑的话,我倒怀疑导演是不是有点儿"仇外"。当然郑晓龙说了,他想拍东西方文化的沟通有多难。可他表达得多少有点儿困难。

导演像搜集证据似的用一大堆情节来证明东西方文化沟通有多困难:

例一:孩子在和老板的儿子打架,许大同要孩子向老板的儿子道歉。孩子不干,许就打了他一下,老板认为在美国是不允许打孩子的,即使是孩子的父母。但许却认为"管教孩子天经地义,并且是给你面子",气得老板大叫"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中国逻辑"。

例二:孙悟空在中国是神话英雄,但那位美国律师说,这只猴子根本没有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念。"别人种了九千年的桃子,他不跟主人打一声招呼摘来便吃,当人家制止时,他不但不听劝阻,而且还大打出手毁了人家的桃园。别人辛辛苦苦炼好的丹丸,他拿来就吃,还把主人打得头破血流--像这样一个野蛮顽劣的猴子,竟然被许大同在电子游戏里描绘成英雄。"

例三:妻子简宁生孩子时情况危险,医院要求许大同选择保大人或小孩。许大同要求保妻子,因为"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而接生的护士认为这种选择"野蛮",是不尊重孩子的生存权利;

例四:爷爷用中国流传两千多年的刮痧疗法为孙子治病,却被美国人认为是父亲虐待儿童,儿子被放在儿童福利院监护起来,父子不得相见。

……

有了这么多证据,似乎可以马上判决:“东西方文化沟通极其困难。”不过,判决之前我还是想求证一下这些证据的有效性。第一个例子,我想如果许大同认同文明世界的话,应该已经认清“不要打孩子”这个道理了。关于为了面子打孩子的问题,不知是不是中国特产,如果是也是个很恶心的特产。好像鲁迅早就说过,不要打孩子。中国发生的打孩子的丑闻倒是蛮多的,但这只能说明我们与文明的距离,而不是与西方的距离。所以这个例子是文明与不文明之间沟通的困难,不是东西方沟通的困难,不成立。

第二、三个例子,电影自己已经证明这两个证据的无效。律师那样说纯属为了打赢官司而采取的故意激怒许大同的策略,连他自己都明白自己是有意曲解,许大同可能会因此认为存在沟通问题,但我们不会;护士的说法也很轻巧的被同是美国人的律师(许大同请的律师)一句话驳倒了(如果选择小孩,是不是可以被认为是不尊重母亲的生存权利呢)。

只有第四个例子是最扎实的,刮痧,这也是这个电影存在的原因。我看这部电影之前本来也以为整个电影会在"刮痧"上面争来争去。可是没想到在电影里,这个问题却是很轻松地就解决了。先是许大同夫妇认为在"刮痧"问题上无法与老美沟通,于是在辩护时避开谈"刮痧",而大谈自己对孩子的爱。看电影的时候,我一直预期会出现激烈辩论"刮痧"的场面,结果这个问题一直被回避了,最后反倒是那位美国老板自己跑去一位中医那里刮了一回痧,然后把背给儿童福利局的人看,问题就这样很轻松的解决了。

到底还是没有证明东西方文化的沟通有多么难。

很多中国人都爱谈"东西方文化的沟通有多么难"这个话题,不过我还真没有发现谁谈好了。所以我一直怀疑所谓的"东西方文化交流困难"可能是个伪命题。构成两个人种无法沟通的真正问题恐怕不是什么东不东西不西,而是文明不文明(或者说人性不人性)的问题。两种文化的差异可能被有意无意的夸大了,尤其当一方处于弱势时,他往往会非常敏感以至多疑,就好像林妹妹遇上贾宝玉,后者一句无心言语,前者却要思量不已。具体在两个人的关系上还好说一些,总不妨碍林妹妹爱贾贾宝玉。而牵扯上家国情怀民族自尊,问题就会严重到无法沟通的地步,干脆说起“不”来了。

整个电影一直被这种矛盾所纠缠,想探讨文化差异,却不愿进行自我反省,而一味地沉浸在不被理解的情绪中难以自拔。对照一下大岛渚的《战场上的圣诞节》(又译《俘虏》),《刮痧》对文化差异的探讨显得非常肤浅,落到实处的差异只是技术层面的"刮痧"疗法,至于其背后的文化内涵则一略而过,电影的重心其实根本不在"刮痧"上,朱旭演的老父亲看来可以是个很好的阐释东方底蕴的角色,然而几乎成了跑龙套的,除了在前面给孙子刮痧惹下大祸,对情节的推动再无什么作为,所有有关他的情节都显得多余,明显拉缓了电影的进度之后又匆匆离开。电影在最后只是对"刮痧"简单地名词解释了一番就算了事,使我甚至怀疑导演真正的兴趣不在他所一再标榜的"文化差异"上,所谓的探讨"文化差异"只是一个幌子,一个卖点而已。

二、好的地方

我不知道是不是无心插柳的结果,《刮痧》里最好的部分恰恰是导演没有探讨什么文化差异的时候。整部电影里,当导演忘了研究"文化比较"时,才显得自如流畅起来。许大同偷了儿子引来警车追逐那场戏是电影最好的部分,好莱坞警匪片里惯常出现的追车场面被借用过来,变成了一个父亲贡献给亲爱的儿子的一次难得的游戏。对抗情绪在这里变成了温和的揶揄,警与"匪"出现了难得的和谐,孩子最后在追车游戏中睡去,整个情节显得温馨从容。

当许大同忘了他的传统,而只需要表现出他的爱时,他才变得可爱和近情理起来。父亲不得不在听证会上证明自己对儿子的爱的情节设置耐人寻味。爱只可以感受,怎能举证证明?许大同夫妇准备证词时的焦虑,以及他后来做的演讲都真切感人,这一点儿值得夸赞编剧。

最具煽情力量的自然要算结尾许大同爬楼了。它可以是一个好莱坞故事的最佳结局。皆大欢喜,场面感人,既要让人流下热泪,还要让人心满意足。当然是个大俗套,但对于一部商业片来说,俗套不是缺点。

三、打分

要我给《刮痧》打分,三颗星(满分五颗)吧。本来我想只打两颗星,导演似乎要很严肃地探讨文化冲突的问题,但是他的探讨未免太一厢情愿了。令我加上一颗星是因为我感到一颗新星冉冉升起,郑晓龙第一次拍电影就显得很圆滑老到,照这样子拍下去,又一个冯小刚就茁壮成长起来了。而且与冯小刚相比,郑晓龙要更擅于模仿好莱坞。他擅长煽情,而且他不再靠贫嘴来制造幽默感(贫嘴的幽默已经走到尽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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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痧》的文化分析
来源:清韵影视论坛 作者:黑馍 2001-05-25 14:21:47

《刮痧》在新春的电影市场和媒体上刮起了一场“沙尘暴”,据闻,它比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高明之处是反映了中西文化的差异、冲突和融合的过程及移民者的精神困境。但是,这一表现过程中展示的裂隙、吊诡处值得深究、细思。
《刮痧》全部在美国实景拍摄,其制作及主题无不是全球化时代的表征,而其消弭了文化误读的大团圆结局背后的民族身份、民族文化认同使这部影片表里不一、言不由衷地参与到世纪之交中国民族主义文化思潮话语之中,以别一种言说暴露了这一文化思潮的窘境。
主创者在这部电影中预设了中国文化、人伦亲情与西方文化、工具理性的对峙、碰撞,由此铺陈情节、演绎故事、表现主题,而我们应注意到的一点是,美国控方凶神恶煞的背后和初始动机恰恰是对儿童(丹尼斯)人权的维护和人情、人道的体现,这一点随着剧情的发展往往被观众淡忘,只觉得他们的可恶可恨,不可理喻。美国被认为是“儿童的天堂,青年的战场,老年的地狱”,控方无法容忍丹尼斯长期受到忽视、伤害、虐待,生活在恐惧和痛苦中,在他们眼里,许大同是个施虐者,小丹尼斯是受虐者,这个误解源于他们对异质文化的隔膜,“此处”的不言自明成了“彼处”的无法言说,爷爷痛惜地自问:“刮痧在中国几千年了,到了美国怎么就说不清楚了呢?”许大同也没想到举行听证会前向他的律师朋友昆兰解释儿子背上的伤痕、刮痧,正如他的第二任辩护律师马林女士所言:“没想到?这就是问题所在。”接踵而至的司法程序、妻离子散、失业、有家归不得、遭追捕都使许大同处于一个受打击迫害的孤苦无告的弱势地位,美国社会权力机构、国家机器以正义的名义扮演了施虐者的角色,而许大同及其家人成了受虐者,他们越是受到“残酷打击”,越能赚取中国观众同情的泪水。从接受美学看,国内观众下意识的对许一家产生了民族身份认同感和毫无疑义的族群归属的认定,这里,没有说出的潜台词是:“他们是中国人,我们中的一员”,这正是主创者的讨巧和手段高明之处,在预设的、先定的观众强大的情感心理接受场之中,《刮痧》的热卖、暴炒也就毫不奇怪了,而观众情感心理接受场的形成又可归因于时代语境的催发,民众对美国在国际事务中的自以为是、打着美丽的幌子而事与愿违之类行径的反感,对复杂的中美关系下的文化应对策略的考虑,感应着国际政治文化霸权下的说“不”的文化民族主义氛围,凡此种种是否蕴涵了更深一层的施/受关系?这是《刮痧》生产、消费及走向成功的强大的动力源。
但是,我们对许大同的“自家人”的认同是否太一厢情愿?在影片开始的颁奖仪式上,许自豪地对在场的美国人说:“我是你们中的一员,我爱美国,这里是我的家,我实现了美国梦。”在上演了一番“家”的破碎的苦情戏之后,影片末尾,许向我们表白:“我爱中国”,画面消失后传出许教儿子学说中国话的声音:“中国”、“北京”、“长城”,请注意这里诉说对象的不同,一句苍白无力的表白和几个民族语符的堆砌就折服、倾倒了国内观众,“升华”了影片主题和许大同的思想境界。其实这是主创者的乖巧献媚而经不起叙述逻辑推演,悲剧的肇事者是许的老爸,而许的暴躁、冲动、丧失理智、越轨行为使事情更糟,他的过火表现甚至使观众对他稍稍起了反感,一定程度上,是他的性格脾气导致了他的悲惨命运遭际,这和美国人的理性、冷静形成鲜明对比,而恰恰是许的美国朋友昆兰、控方女代表、法官的有情有义、一致努力,才使他得以合法地与家人在圣诞夜团聚,他又有什么可怨恨的?尽管,美国对许大同而言,“想说爱你不容易”,但毕竟是他的安身立命之所,一个文化上尚未完全归化的绿卡持有者、文化受虐者,只能“痛并快乐着”,这是新移民许大同的宿命。小丹尼斯(华裔美国人)肉体上的刮痧没有任何痛苦,它会慢慢消失,他也不会有生活在文化夹缝中的痛苦,新移民许大同精神上情感上刮出的创痛需要多久会消失?真正意义上的中国的子民许大同的老爸想入美国而不得,惹下大祸,黯然回国,自己亲手刮出的感情上的痧痕或许至死不会消弭吧?
片名《刮痧》可以赋予多重的文化、艺术上的阐释,片中的医学解释是:“利用热胀冷缩原理,造成局部毛细血管扩张,增加血容量和流量,促进血液循环,改善人体自然生理环境。”如果把亲子之爱看作是“痧”,许大同听证会上的动情陈词,冒生命危险爬楼送儿子圣诞礼物等情节就是撩拨观众情感的煽情刮法;如果把许一家遭受的痛苦看作“痧”,他们夫妻对饮醉酒、父子离别也是煽情之刮;如果把中国文化、价值观和道德规范看作“痧”,影片中频频出场的玩具猴、孙悟空并不能真正代表中国文化精髓,这是主创者的一种侧偏刮法;如果把这部影片看作“痧”,这一“热胀”(电影艺术表现)之下“局部毛细血管”(许一家的遭际及主题)的“扩张”、强化、凸现,或许能够起到“促进人体血液循环”(人类不同文化之间的沟通、融合)的作用。但是,据闻,中国观众从中看出了文化差异问题,美国人从中看到的是舔犊之情,这是否表明文化差异融合之难?或者说,《刮痧》在着力于表现文化间的融合之时却又陷入了制造出新的文化差异上的不同认识的悖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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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ie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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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北京非常流行的电影是郑晓龙的《刮痧》。这位当年拍摄过《渴望》、《北京人在纽约》的导演推出的新的电影显然具有异常明确的中产阶级意识。这部电影是有关在美国的中国移民的故事,许大同经过在美国八年的奋斗,已经成为一个有名的电子游戏设计师,结婚生子。他把老父亲接到美国。但由于老父亲给孙子刮痧,被美国医院发现,留下的瘢痕被视为虐待儿童。许大同为了孝道,自己认下了事情。从此许大同的生活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孩子被政府监护,妻子与他分居,自己辞掉工作,被判不许见到孩子。父亲回到北京,他完全变成了一个边缘人,被人看成有暴力倾向的不可思议的中国人。最后电影结束在一个异常浪漫的场景中:在圣诞夜,许大同爬上了他自己家公寓的水管,希望与妻子和孩子重聚。但最后刮痧作为中国文化的传统也被美国人理解了,这里有了一个大团圆的结局。

这部电影在北京成了大家都谈论的话题。其实这里的问题是全球化时代中经常会遇到的。梁家辉扮演的许大同认为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美国人,他的政治的认同已经改变,他认为自己已经进入了美国的主流社会,已经成了一个世界公民。但老父亲的“刮痧”意外地改变了一切,许大同突然发现了自己的中国身份仍然在起作用,他仍然逃不脱自己的过去的历史。故事当然是有关在美国的移民的故事,但其实它是拍给中国观众看的。好像是美国的问题,其实时刻扣在当下中国的境遇之中,它似乎也是中国如何进入世界的一个寓言。

这里有一种典型的中国中产阶级的焦虑。他们有向外的冲动,全球化已经给予了他们到处游走的经验,也已经给了他们成为世界公民的可能。象许大同这样的人当然是“新经济”时代的精英。他们发现他们可能有“灵活认同”的可能,可以在世界各处获得成功和肯定。许大同经常说他为自己在美国的成功而骄傲,他也在社会生活方面认同于美国的价值,但他发现文化上的差异仍然在发挥作用,他的文化认同本来应该和他的社会认同并行不悖,但“刮痧”却戳破了这种幻象。

这似乎是中国中产阶级面对西方时的困扰的中心。他们原来希望自己非常容易被世界接纳,但最后发现自己仍然是一个“他者”。当然,电影里有大团圆,但现实生活中这种大团圆就不那么容易实现了。电影里可以仅仅是关于刮痧之类无伤大雅的小事,在现实中就可能是李文和。其实冲突的不仅仅是文化,还有远远比文化复杂和微妙的东西。中产阶级的成功感和挫折感似乎和中国的境遇相似。他已经成长到了可以卷入全球化的进程了,但却发现自己毕竟还有与人不同的地方,别人并没有把你当作自己人。这是无奈,也是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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