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会议有关中国问题的条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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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国关于中国事件应适用各原则及政策之条约》
1922年2月6日,美、英、比、法、意、日、荷、葡和中国北洋军阀政府在华盛顿会议上签订了《九国关于中国事件应适用各原则及政策之条约》,通称《九国公约》。
主要内容有:缔约各国尊重中国的主权与独立及领土与行政的完整;维持各国在中国全境工商业机会均等的原则;各国不得在中国谋取特殊权利而损害友邦人民的权利,不得鼓励有害友邦安全的举动;除中国外,各国不得谋取或赞助其本国人民谋求在中国任何指定区域内获取专利或优越权。
中国代表在会上提出的关于取消领事裁判权、撤退外国军警、关税自主、取消租借地和势力范围等合理要求均遭列强拒绝。
该条约的实质是确认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实行的“门户开放、机会均等”原则,它结束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本在中国占有的优势地位,使中国再次成为列强共同宰割的对象,掀起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狂潮。
1922年2月6日,美、英、比、法、意、日、荷、葡和中国北洋军阀政府在华盛顿会议上签订了《九国关于中国事件应适用各原则及政策之条约》,通称《九国公约》。
主要内容有:缔约各国尊重中国的主权与独立及领土与行政的完整;维持各国在中国全境工商业机会均等的原则;各国不得在中国谋取特殊权利而损害友邦人民的权利,不得鼓励有害友邦安全的举动;除中国外,各国不得谋取或赞助其本国人民谋求在中国任何指定区域内获取专利或优越权。
中国代表在会上提出的关于取消领事裁判权、撤退外国军警、关税自主、取消租借地和势力范围等合理要求均遭列强拒绝。
该条约的实质是确认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实行的“门户开放、机会均等”原则,它结束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本在中国占有的优势地位,使中国再次成为列强共同宰割的对象,掀起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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