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列宁全集》
列宁曾经把宪法说成是“写满人民权利的纸”是因为宪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理国家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领土的全境及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经济和政治文化综合作用的产物。
2、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实践理性批判》
这是康德的墓志铭,出自康德的“实践理性批判”最后一章。道德使人类脱离了动物,星空让人类拥有了灵魂。
3、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民法上人和人是平等,甚至人和国家都是平等的,民法对待每一个人跟对待每一个国家基本没区别,说明民法上人的权利是何其的广泛,因此民法如慈母一般的看待每一个人人。
4、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黑格尔《法哲学原理》
自由裁量是法律的生命力,但是不受限制的自由裁量就像天空中旋转的风暴,大海上卷起的巨浪,他非但无法让法律充满灵性,相反它让法律变得不可理喻。
5、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我的德行。——阿奎那《神学大全》
法律是约束人的一些行为,还有法律的制裁,如果有人触犯了法律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1、法律人不应该倡导过于激烈的变革,因为激烈的变革导致的结果是社会秩序的进一步的丧失,所以西方有一句古老的谚语叫:枪炮作响法无声。枪炮作响的时候,法律就没有办法生存。所以我们都不希望这个社会发生太过剧烈的变化。——贺卫方
2、能够认识到共同利益也是自己的利益,并借助于别人认识到的利益来控制自己履行权利,使人意识到,权利应该得到履行;这也就意味着,应该有权利存在,而权力应该通过相互承认得到控制。——格林
3、如果说就某特定国度的特定时期而言法律是命令,那么把它放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考察,法治社会的法律又是一种永恒的理性对话过程。它是一种“对话”,乃是指法律是在各种不同的观点及利益的交锋与辩论中不断获得产生、变更与发展;它是一种“理性”对话,乃是指这种对话在本质上是一种平和而非暴力的说理过程。——张千帆
4、如果行政权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政权力相抗衡。——棚濑孝雄
5、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我们必须坚定地拒绝遵守。我们应该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赋予我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我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因为如果我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我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马克·吐温
1、康德在《永久和平论》中提到的法律名言:
不能期待国王哲学化或者哲学家成为国王,而且也不能这样希望,因为掌握权力就不可避免地会败坏理性的自由判断。但是无论国王还是(按照平等法律在统治他们自身的)国王般的人民,都不应该使这类哲学家消失或者缄默,而是应该让他们公开地讲话;
这对于照亮他们双方的事业都是不可或缺的,而且因为这类哲学家就其本性不会进行阴谋诡计和结党营私,所以也就不会蒙有宣传家这一诽谤的嫌疑了。
2、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到的法律名言:
社会条约的目的是保护缔约者。要想达到目的就必须使用手段,而这些手段和某些冒险,甚至和某些牺牲是分不开的。如果一个人在保全自己生命的时候要依靠别人,那么当别人的生命需要得到保护时,他也要献出自己的生命。
而且公民自己也不应该去判断法律要求他去冒的是哪种危险。当君主对他说“你要为了国家去死”,他就应该去死;正因为如此,他才一直都享受着安全,这样他的生命才不是单纯的自然的恩赐,而是国家的一种有条件的赠礼。
3、卢梭在《论政治经济学》中提到的法律名言:
我们希望人们品行善良么?那末,我们首先应该让他们热爱国家,但是,如果国家对于他们和对于外国人一样,如果国家只是给他们对任何人都不能不给的东西,他们又怎么会爱国呢?
假如他们甚至连社会安全的权利也享受不到,生命、自由和财产都任凭有权力的人们摆布,不能(或者说,不允许他们)得到法律的保障,那就更糟糕了。他们要尽文明的社会状态的义务,却连自然状态中的一般权益都享受不到,也不能用自己的力量保护自己。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陷入一个自由的人所能设想的无可再坏的情况。这时,在他们看来“国家”二字就是纯然可憎可复可笑的东西了。
4、马丁路德金在一次演讲中,提及的关于法律的名言:
我们将以自己忍受苦难的能力,来较量你们制造苦难的能力。我们将用我们灵魂的力量,来抵御你们物质的暴力。我们不会对你们诉诸仇恨,但是我们也不会屈服于你们不公正的法律。你们可以继续干你们想对我们干的暴行,然而我们仍然爱你们。
你们在我们的家里放置炸弹,恐吓我们的孩子,你们让戴着KKK尖顶帽的暴徒进入我们的社区,你们在一些路边殴打我们,把我们打得半死,奄奄一息,可是,我们仍然爱你们。
5、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表达了自己在研究法国大革命的法律时代背景时发现的一个“悖论”:
革命的发生并非总因为人们的处境越来越坏。最经常的情况是,一向毫无怨言仿佛若无其事地忍受着最难忍受的法律的人民,一旦法律的压力减轻,他们就将它猛力抛弃。被革命摧毁的政权几乎总是比它前面的那个政权更好。
而且经验告诉我们,对于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人们耐心忍受着苦难,以为被消除的所有流弊似乎更容易使人觉察到尚有其他流弊存在,于是人们的情绪便更激烈:痛苦的确已经减轻,但是感觉却更加敏锐。
——拉伦茨
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基希曼
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黑格尔
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萨维尼
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强森
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哈耶克
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
——伯尔曼
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
——陈弘毅
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费尔德
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
——边沁
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
——滋贺秀兰
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
——霍姆斯
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波斯纳
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鲁纳
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庞德
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
——边沁
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
——拉德布鲁赫
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阿奎那
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亚里士多德
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劳伦·却伯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查士丁尼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
——德沃金
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
——埃利希
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
——李普曼
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
——斯宾诺莎
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
——西塞罗
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
——马基雅弗利
回答者: 魔鬼大律师 | 二级 | 2011-2-13 15:09
●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
——洛克(英)《政府论》
●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己就会消灭。
——洛克(英)《政府论》
●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
——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
——格老秀斯(荷)
●带来安定的是两种力量:法律和礼貌。
——歌德(德)《歌德的格言和感想集》
●国因法律而昌,法律因人而贵。
——日莲(日)《立正安国论》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
——(战国)《商君书·定分》
●车轻道近,则鞭策不用;鞭策之所用,道远任重也。刑罚者,民之鞭策也。
——尸佼(战国)《尸子》
●法者,治之端也。
——荀况(战国)《荀子·君道》
●法分明,则贤不得夺不肖,强不得侵弱,众不得暴寡。
——韩非(战国)《韩非子·守道》
●水者火之备,法者止奸之禁也。
——桓宽(汉)《盐铁论·申韩》
●刑一而正百,杀一而慎万。
——桓宽(汉)《盐铁论·疾贪》
●刑罚知其所加,则邪恶知其所畏。
——诸葛亮(三国·蜀)《便宜十六策·赏罚》
●石以砥焉,化钝为利;法以砥焉,化愚为智。
——刘禹锡(唐)《砥石赋》
●小恶不容于乡,大恶不容于国。
——苏轼(宋)《策别安万民六》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
——苏辙(宋)《河南府进士策问三首之一》
●疏法胜于密心,宽令胜于严主。
——吕坤(明)《呻吟语·治道》
●在一个国家中, 法律永远是由强者的权力制定的。
——柏拉图(古希腊)《法律篇》
●法律的基本意图是让公民尽可能的幸福。
——柏拉图(古希腊)《法律篇》
●如果法律是非正义的,它就不能存在。
——奥古斯丁(古罗马)《论自由意志》
●凡是解释越简单的法律,也就是也公正的法律。
——托马斯·莫尔(英)《乌托邦》
●法律之明了,不尽在其条文之详尽,乃在其用意之明显,而民得其喻也。
——霍布斯(英)《利维坦》
●法律不可能使本质上是道德的或纯洁的行为变为犯罪行为,正如它不能使犯罪行为又变成纯洁的行为一样。
——雪莱(英)《人权宣言》
●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悖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须最为纯洁无垢。
——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见的。
——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法律的效力是以它所引起的爱戴和尊重为转移的,而这种爱戴和尊重是以内心感到法律公正和合理为转移的。
——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如果我们的法律只是自然规律的幼芽,它毫无疑问是好法律。这样的法律可以抑恶扬善。
——大仲马(法)《马希里选集》
●当秩序成了混乱的时候,就不得不用混乱来维持秩序,拯救法律了。
——罗曼·罗兰(法)《哥拉·布勒尼翁》
●法律规定得愈明确,其条文就愈容易切实地施行。
——黑格尔(德)《法哲学原理》
●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情况和时运而变化。
——黑格尔(德)《法哲学原理》
●没有永恒的法律,适用于这一时期的法律决不适用于另一时期,我们只能力求为每种文明提供相应的法律制度。
——柯勒(德)《法律概念》
●法律应该是铁的,像铁锁那样。
——高尔基(苏)《我的大学》
●法律必须依靠某种外部手段来使其机器运转,因为法律规则是不会自动执行的。
——庞德(美)《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霍姆斯(美)《普通法》
●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
——管子(战国)《管子·法法》
●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
——司马迁(汉)《史记·酷吏列传》
●凡法始立必有病。
——韩愈(唐)《钱重物轻状》
●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
——刘禹锡(唐)《天论上》
●法小弛则是非驳。
——刘禹锡(唐)《天论上》
●规外求圆,无圆矣;法外求平,无平矣。
——宋祁(宋)《宋景文笔记》
●法宽则刑者少,刑者少则民为耻矣。
——崔敦礼(宋)《刍言》
●法者,辅治之具,当以教化为先。
——薛瑄(明)《读书录》
●法律不负杀人的责任,也就像这责任不应该使枪刀担负一个样。
——沈从文(现代)《沈从文文集>
2、法律有权打破平静。——马·格林
3、法宽则刑者少,刑者少则民为耻矣。――崔敦礼
4、法是一套权威性的审判指南或者基础。――庞德
5、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管子
6、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傅玄
7、人民的幸福是至高无个的法。——西塞罗
8、法律地在暴力面前是没有发言权的。——西塞罗
9、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刘禹锡
10、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凯尔森
11、法律只不过是我们意志的记录。――卢梭
12、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13、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管子
14、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克
15、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司马迁
16、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西塞罗
17、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威·厄尔
18、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19、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富勒
20、举证责任之所在,即败诉之所在。——法谚
21、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罗·伯顿
22、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马克思
23、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边沁
24、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安提戈捏
25、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西塞罗
26、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欧阳修
27、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司马迁
28、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时。——威·皮物特
29、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
30、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黑格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