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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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特指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目前,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已在全国30个省区和直辖市委托了38个管理机构,9个产品质量监测机构,56 个环境检测机构,形成了覆盖全国的绿色食品工作系统.建立了涵盖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包装,储运及专用生产资料等环节的质量标准体系框架,制定了一批绿色食品标准.颁布了《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
绿色食品认证开创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的先河。十几年来,绿色食品产业之所以健康发展,与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实践以技术标准为核心的“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的技术路线是分不开的,不断推进了绿色食品认证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因此,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新阶段农业发展的一项主要任务。农产品质量认证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技术手段,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初的绿色食品认证开创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的先河,是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03年底,全国绿色食品企业总数2047家,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总数4030个,产品实物总量3260万吨,年销售额723亿元;一些省份已将绿色食品产业作为省域经济的增长点,作为农业领域的主导产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载体。短短十几年,绿色食品以其生产和管理方式引领了新时期农业发展方向,成为安全、优质、营养食品的代名词,走进城乡人民生活,并以中国农产品精品的形象走出国门,登上国际舞台。作为新兴产业,绿色食品之所以有这样的发展速度,与其在概念提出之初就建立了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的框架,实践以技术标准为核心的“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的技术路线,不断推进绿色食品认证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是分不开的。
一、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的构成与特点
绿色食品标准是指“应用科学技术原理、结合绿色食品生产实践、借鉴国内外相关标准所制定的,在绿色食品生产中必须遵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认证时必须依据的技术性文件。”
绿色食品标准体系是对绿色食品产销实行全程质量控制的一系列标准的总和和系统,包括四个方面: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绿色食品包装、标签、储运标准。
绿色食品标准体系有如下鲜明特点:
1.内容的系统性。绿色食品标准体系贯穿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涉及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包装标签、贮藏运输等诸多环节。
2.制订的科学性。从1990年起,农业部正式提出开发绿色食品时,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先后组织国内各方面的专家,经过上千次试验、检测和参照或采纳国际标准以及国外先进标准而制定的,对严于现在执行标准的项目及其指标值都有文献性的科学依据或理论指导。
3.指标的严格性。绿色食品的标准无论从产品的感观性状、理化性状、生物性状都严于或等同于现行的国家标准。例如大气环境质量采用国家一级标准,农残限量仅为有关国家和国际标准的1/2。
4.控制项目的多样性。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中土壤标准比国家标准增加了土壤肥力指标;产品标准增加了营养质量指标等项目。产地环境质量评价中,对水质、土壤、空气等要素分别区分了污染严控指标和一般控制指标若干项。增加控制项目的目的在于防止有害物质对产品的污染,保证绿色食品的质量安全。
二、绿色食品标准体系发展现状
十几年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农业部的支持下,采取边制定,边试行,边修订的方法,使绿色食品标准体系在实践中不断被修正和完善,迄今,共发布通用性准则、产品标准等72项国家农业行业标准。同时,地方绿色食品管理机构还制定了数十项地方标准,有效地补充了绿色食品标准体系。
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T391-2000),根据农业生态的特点和绿色食品生产对生态环境的要求,充分依据现有国家环保标准,对控制项目进行优选。它规范了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调查、监测、评价的主要内容、方法,规定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畜禽饲养用水标准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各项指标及浓度限值、监测和评价方法。其附录中还提出了绿色食品产地土壤肥力分级和土壤质量综合评价方法。
2.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
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是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的核心内容,分为三个层次:绿色食品生产的通用准则;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绿色食品生产作业历。
绿色食品生产的通用准则是对生产绿色食品过程中物质投入的一个原则性规定,全国适用,既是绿色食品生产、认证、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也是绿色食品质量信誉的保证。目前,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发布的准则有:《绿色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NY/T392-2000;《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393-2000;《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NY/T394-2000;《绿色食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NY/T471-2001;《绿色食品 兽药使用准则》NY/T472-2001;《绿色食品动物卫生准则》NY/T473-2001;《绿色食品渔药使用准则》NY/T755-2003。在这些准则中对允许、限制和禁止使用的生产资料及其使用方法、使用剂量、使用次数、休药期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从而为截断生产中的污染源,确保产地和产品不受污染提供了保证。
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是确保绿色食品产品质量的主要措施,包括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和食品加工等操作规程,以绿色食品的通用准则为依据,按不同农业区域的生产特性、作物种类、畜禽种类分别制定,用于指导绿色食品生产活动,规范绿色食品生产技术的技术规定,地区适用,其核心是化学投入品的使用。区域性的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目前全国约有数十项,其中,辽宁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已经制定了绿色食品粮油、蔬菜、水果等19项生产操作规程和4项畜禽产品养殖技术规程。
绿色食品生产作业历是由绿色食品申报企业根据各基地的具体情况,依据绿色食品的通用准则和相应的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制定,用于指导种植(养殖)户实际操作的“明白纸”。在辽宁省锦州地区的绿色食品蔬菜生产基地,每位种植户手中都有一份“绿色食品蔬菜生产作业历”,依据不同蔬菜品种的特点,简单而通俗地提出了绿色食品棚菜生产的种植要求,使千家万户的生产过程有了统一的技术标准指导。
3.绿色食品产品标准
绿色食品产品标准是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绿色食品最终产品质量的指标尺度,它反映了绿色食品生产、管理及质量控制水平,是树立绿色食品形象的主要标志。其内容包括外观品质、营养品质及卫生品质三部分,具体体现在原料、感官、理化、微生物学等四个方面的要求。
为了适应绿色食品迅速发展的形势,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有关技术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制(修)定了一批绿色食品产品标准: 1995年经农业部批准作为农业行业标准,首批颁布25项绿色食品产品标准(NY/T 268-1995至NY/T 292-1995);2000年颁布20项绿色食品产品标准(NY/T 418-2000至NY/T 437-2000);2002年修订绿色食品啤酒、茶叶、乳制品的标准,颁布绿色食品白菜类蔬菜和茄果类蔬菜的产品标准;2003年修订《绿色食品大豆》为《绿色食品 豆类》,颁布12项绿色食品标准(NY/T 743-2003至NY/T 754-2003)。这些标准在检测项目和指标上,一般严于国家标准,达到或接近同类产品的国外先进标准或国际标准。
4.绿色食品包装、标签、储运标准
《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NY/T658-2002),规定了绿色食品的包装必须遵循卫生、安全、不浪费资源、不污染环境、可循环利用等原则。绿色食品标签除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 7718)外,若是特殊营养食品,还应符合《特殊营养食品标签》(GB/T 13432)。标志使用应符合《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的要求,凡取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资格的单位,应严格做到“四位一体”,即绿色食品的标准图形、标准字形、编号、防伪标签。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精神,要求绿色食品标志产品加贴绿色食品标志防伪标签。实施绿色食品标志防伪措施,对每个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及整个绿色食品形象具有保护和监控作用。
三、绿色食品标准与认证管理
GB/T2000.1-2002《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中这样定义“标准”:“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或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可见,标准是一种特殊的文件,通过标准,对重复性事物做出统一规定,借以规范人们的工作、生活、生产行为。就生产而言,任何产品都是按照一定的标准生产的,任何技术都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操作的。离开了标准,就没有衡量质量的尺度,产品和技术的质量就会因为没有比较的基准而无从谈起。绿色食品正是因为建立了自己的标准体系,并以此为认证管理的依据,才得以保证其“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的特征。
1.绿色食品标准是认证的基础和标志许可的依据
所谓产品认证是指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技术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绿色食品认证是一种对农产品及其加工品进行全面质量管理的活动,其核心是在生产过程中执行绿色食品标准。绿色食品采取质量认证制度与商标使用许可制度相结合的运作方式,是一种以质量标准为基础的,技术手段和法律手段有机结合的管理行为。绿色食品申报材料的文审以绿色食品生产的通用准则为核心,对申报企业的现场调查是以检查绿色食品生产标准落实与否为核心,而产品检测则是对全部标准实施结果的一个查验活动,因此,每认证一种产品都是在实践中审查绿色食品标准贯彻实施的过程。例如辽宁绿色芳山有机食品有限公司申请认证绿色食品花生和大豆,就是按照绿色食品标准制定生产操作规程和生产作业历,通过农民协会,组织农户开展培训,在绿色食品花生和大豆基地统一使用生资,严格按生产作业历进行农事活动,实现了花生和大豆的标准化生产,从而获得绿色食品认证。
2. 绿色食品认证促进了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的完善、健全
绿色食品认证是检验绿色食品标准的实践活动,标准在认证活动中被应用,也因认证活动而不断完善,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的完善与发展离不开绿色食品认证实践。近日,为了增加绿色食品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在认证实践的基础上,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部分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指标进行了修订。如《绿色食品 大米》中卫生要求“黄曲霉毒素B1≤5.0”修改为“黄曲霉毒素B1≤0.005”;《绿色食品果脯》中“铅,mg/kg ≤0.05”修改为“铅,mg/kg ≤0.5”;《绿色食品 茶叶》中“氰戊菊酯≤0.1” 修改为“氰戊菊酯不得检出”,等等。可见,随着绿色食品认证管理实践的不断进行,绿色食品标准也日趋科学和实用,更加体现绿色食品产品质量的内涵。
3.绿色食品标准体系与认证管理促进了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了农产品质量,推动了农产品出口
绿色食品标准尤其是产品标准的制定以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标准为基础,借鉴发达国家普通产品标准,并引入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内容,形成可以追踪溯源,从土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体系。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是绿色食品标准的外在反映。据调查,我国绿色食品成规模出口始于1995 年,至今尚无因达不到标准被退货的情况,更不存在因达不到环保要求而被挡在国门之外。有关资料查询表明,在日本2003年查出农药残留超标而被拒绝的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名单中,没有一家是绿色食品的生产企业。近年来在我国农产品出口一直徘徊不前的情况下,全国绿色食品出口贸易额保持了50%以上的增长速度,据统计,2003年全国绿色食品产品出口率已达12.4%,出口额10.8亿美元。我国绿色食品出口快速增长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绿色食品的产品标准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普通农产品标准,为企业搭建了一个符合国际惯例并在产品标准方面基本与国际相一致的质量保证平台。而且,通过实施以绿色食品标准为核心的认证管理,企业增强了质量意识,使生产达到标准化,在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的要求规范生产行为的过程中提升了产品质量,在严格落实绿色食品全程质量控制制度的基础上,主动适应进口国的标准和规定,拉动了产品出口。同时,绿色食品认证管理又为企业质量信誉增加了第三方公正。
目前,虽然绿色食品标准在整体水平上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但并不意味着绿色食品标准全部达到某一个发达国家的标准。例如,绿色食品标准与日本相应标准在整体上达到同一层次,但某些产品的标准则有高有低,日本果菜敌百虫和马拉硫磷的农残标准分别为0.5ppm和2ppm,绿色食品的标准为0.1ppm和不得检出,而乐果、杀螟硫磷、敌敌畏、倍硫磷等指标则严于绿色食品。除有机食品外,目前在农产品领域尚未形成一套统一的国际标准,出口的产品必须符合进口国的产品标准。尽管绿色食品在出口中被视为已获得了一种质量控制体系认证的高质量产品而倍受青睐,但直接进入海外市场尤其是超级市场连锁店的原包装的绿色食品成品却寥寥无几,一些直接上超市的绿色食品成品也大多按进口商的要求进行包装,进出口商一般很少再加贴绿色食品标识。因此,为了在海外市场培育我国绿色食品以及我国农产品生产企业的自有品牌,绿色食品的标准也在根据进口国的普遍要求不断修订和完善中,大宗产品如粮油、禽肉,尤其是蔬菜方面其农药残留标准参照日本和欧盟的标准进行修订,以保持与国际惯例相一致,只是由于标准的权威性和法规性决定标准的修订、发布和实施需要一个周期,绿色食品标准修订迟缓,在事实上造成了某些产品的标准和发达国家的标准尚有一定的距离。此外,现有的绿色食品标准体系中还缺乏许多大类产品标准,如杂粮、水产品;区域性生产操作规程的数量少,不能充分指导绿色食品基地生产;生产作业历尚未在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全面普及。
综上所述,绿色食品标准提供了开展绿色食品生产和管理活动的技术、行为规范,也是维护绿色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的技术和法律依据。绿色食品认证促进了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实现了农业生产的标准化,提高了农产品及其加工品质量,提升了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可持续农业生产方式。
绿色食品认证开创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的先河。十几年来,绿色食品产业之所以健康发展,与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实践以技术标准为核心的“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的技术路线是分不开的,不断推进了绿色食品认证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因此,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新阶段农业发展的一项主要任务。农产品质量认证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技术手段,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初的绿色食品认证开创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的先河,是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03年底,全国绿色食品企业总数2047家,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总数4030个,产品实物总量3260万吨,年销售额723亿元;一些省份已将绿色食品产业作为省域经济的增长点,作为农业领域的主导产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的载体。短短十几年,绿色食品以其生产和管理方式引领了新时期农业发展方向,成为安全、优质、营养食品的代名词,走进城乡人民生活,并以中国农产品精品的形象走出国门,登上国际舞台。作为新兴产业,绿色食品之所以有这样的发展速度,与其在概念提出之初就建立了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的框架,实践以技术标准为核心的“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的技术路线,不断推进绿色食品认证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是分不开的。
一、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的构成与特点
绿色食品标准是指“应用科学技术原理、结合绿色食品生产实践、借鉴国内外相关标准所制定的,在绿色食品生产中必须遵守、绿色食品产品质量认证时必须依据的技术性文件。”
绿色食品标准体系是对绿色食品产销实行全程质量控制的一系列标准的总和和系统,包括四个方面: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绿色食品包装、标签、储运标准。
绿色食品标准体系有如下鲜明特点:
1.内容的系统性。绿色食品标准体系贯穿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涉及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包装标签、贮藏运输等诸多环节。
2.制订的科学性。从1990年起,农业部正式提出开发绿色食品时,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先后组织国内各方面的专家,经过上千次试验、检测和参照或采纳国际标准以及国外先进标准而制定的,对严于现在执行标准的项目及其指标值都有文献性的科学依据或理论指导。
3.指标的严格性。绿色食品的标准无论从产品的感观性状、理化性状、生物性状都严于或等同于现行的国家标准。例如大气环境质量采用国家一级标准,农残限量仅为有关国家和国际标准的1/2。
4.控制项目的多样性。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中土壤标准比国家标准增加了土壤肥力指标;产品标准增加了营养质量指标等项目。产地环境质量评价中,对水质、土壤、空气等要素分别区分了污染严控指标和一般控制指标若干项。增加控制项目的目的在于防止有害物质对产品的污染,保证绿色食品的质量安全。
二、绿色食品标准体系发展现状
十几年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农业部的支持下,采取边制定,边试行,边修订的方法,使绿色食品标准体系在实践中不断被修正和完善,迄今,共发布通用性准则、产品标准等72项国家农业行业标准。同时,地方绿色食品管理机构还制定了数十项地方标准,有效地补充了绿色食品标准体系。
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T391-2000),根据农业生态的特点和绿色食品生产对生态环境的要求,充分依据现有国家环保标准,对控制项目进行优选。它规范了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调查、监测、评价的主要内容、方法,规定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畜禽饲养用水标准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各项指标及浓度限值、监测和评价方法。其附录中还提出了绿色食品产地土壤肥力分级和土壤质量综合评价方法。
2.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
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是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的核心内容,分为三个层次:绿色食品生产的通用准则;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绿色食品生产作业历。
绿色食品生产的通用准则是对生产绿色食品过程中物质投入的一个原则性规定,全国适用,既是绿色食品生产、认证、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也是绿色食品质量信誉的保证。目前,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发布的准则有:《绿色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NY/T392-2000;《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393-2000;《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NY/T394-2000;《绿色食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NY/T471-2001;《绿色食品 兽药使用准则》NY/T472-2001;《绿色食品动物卫生准则》NY/T473-2001;《绿色食品渔药使用准则》NY/T755-2003。在这些准则中对允许、限制和禁止使用的生产资料及其使用方法、使用剂量、使用次数、休药期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从而为截断生产中的污染源,确保产地和产品不受污染提供了保证。
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是确保绿色食品产品质量的主要措施,包括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和食品加工等操作规程,以绿色食品的通用准则为依据,按不同农业区域的生产特性、作物种类、畜禽种类分别制定,用于指导绿色食品生产活动,规范绿色食品生产技术的技术规定,地区适用,其核心是化学投入品的使用。区域性的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目前全国约有数十项,其中,辽宁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已经制定了绿色食品粮油、蔬菜、水果等19项生产操作规程和4项畜禽产品养殖技术规程。
绿色食品生产作业历是由绿色食品申报企业根据各基地的具体情况,依据绿色食品的通用准则和相应的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制定,用于指导种植(养殖)户实际操作的“明白纸”。在辽宁省锦州地区的绿色食品蔬菜生产基地,每位种植户手中都有一份“绿色食品蔬菜生产作业历”,依据不同蔬菜品种的特点,简单而通俗地提出了绿色食品棚菜生产的种植要求,使千家万户的生产过程有了统一的技术标准指导。
3.绿色食品产品标准
绿色食品产品标准是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绿色食品最终产品质量的指标尺度,它反映了绿色食品生产、管理及质量控制水平,是树立绿色食品形象的主要标志。其内容包括外观品质、营养品质及卫生品质三部分,具体体现在原料、感官、理化、微生物学等四个方面的要求。
为了适应绿色食品迅速发展的形势,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有关技术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制(修)定了一批绿色食品产品标准: 1995年经农业部批准作为农业行业标准,首批颁布25项绿色食品产品标准(NY/T 268-1995至NY/T 292-1995);2000年颁布20项绿色食品产品标准(NY/T 418-2000至NY/T 437-2000);2002年修订绿色食品啤酒、茶叶、乳制品的标准,颁布绿色食品白菜类蔬菜和茄果类蔬菜的产品标准;2003年修订《绿色食品大豆》为《绿色食品 豆类》,颁布12项绿色食品标准(NY/T 743-2003至NY/T 754-2003)。这些标准在检测项目和指标上,一般严于国家标准,达到或接近同类产品的国外先进标准或国际标准。
4.绿色食品包装、标签、储运标准
《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NY/T658-2002),规定了绿色食品的包装必须遵循卫生、安全、不浪费资源、不污染环境、可循环利用等原则。绿色食品标签除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 7718)外,若是特殊营养食品,还应符合《特殊营养食品标签》(GB/T 13432)。标志使用应符合《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的要求,凡取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资格的单位,应严格做到“四位一体”,即绿色食品的标准图形、标准字形、编号、防伪标签。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精神,要求绿色食品标志产品加贴绿色食品标志防伪标签。实施绿色食品标志防伪措施,对每个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及整个绿色食品形象具有保护和监控作用。
三、绿色食品标准与认证管理
GB/T2000.1-2002《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中这样定义“标准”:“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或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可见,标准是一种特殊的文件,通过标准,对重复性事物做出统一规定,借以规范人们的工作、生活、生产行为。就生产而言,任何产品都是按照一定的标准生产的,任何技术都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操作的。离开了标准,就没有衡量质量的尺度,产品和技术的质量就会因为没有比较的基准而无从谈起。绿色食品正是因为建立了自己的标准体系,并以此为认证管理的依据,才得以保证其“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的特征。
1.绿色食品标准是认证的基础和标志许可的依据
所谓产品认证是指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经认证机构确认并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来证明某一产品符合相应技术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活动。绿色食品认证是一种对农产品及其加工品进行全面质量管理的活动,其核心是在生产过程中执行绿色食品标准。绿色食品采取质量认证制度与商标使用许可制度相结合的运作方式,是一种以质量标准为基础的,技术手段和法律手段有机结合的管理行为。绿色食品申报材料的文审以绿色食品生产的通用准则为核心,对申报企业的现场调查是以检查绿色食品生产标准落实与否为核心,而产品检测则是对全部标准实施结果的一个查验活动,因此,每认证一种产品都是在实践中审查绿色食品标准贯彻实施的过程。例如辽宁绿色芳山有机食品有限公司申请认证绿色食品花生和大豆,就是按照绿色食品标准制定生产操作规程和生产作业历,通过农民协会,组织农户开展培训,在绿色食品花生和大豆基地统一使用生资,严格按生产作业历进行农事活动,实现了花生和大豆的标准化生产,从而获得绿色食品认证。
2. 绿色食品认证促进了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的完善、健全
绿色食品认证是检验绿色食品标准的实践活动,标准在认证活动中被应用,也因认证活动而不断完善,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的完善与发展离不开绿色食品认证实践。近日,为了增加绿色食品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在认证实践的基础上,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部分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指标进行了修订。如《绿色食品 大米》中卫生要求“黄曲霉毒素B1≤5.0”修改为“黄曲霉毒素B1≤0.005”;《绿色食品果脯》中“铅,mg/kg ≤0.05”修改为“铅,mg/kg ≤0.5”;《绿色食品 茶叶》中“氰戊菊酯≤0.1” 修改为“氰戊菊酯不得检出”,等等。可见,随着绿色食品认证管理实践的不断进行,绿色食品标准也日趋科学和实用,更加体现绿色食品产品质量的内涵。
3.绿色食品标准体系与认证管理促进了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了农产品质量,推动了农产品出口
绿色食品标准尤其是产品标准的制定以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标准为基础,借鉴发达国家普通产品标准,并引入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内容,形成可以追踪溯源,从土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控制体系。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是绿色食品标准的外在反映。据调查,我国绿色食品成规模出口始于1995 年,至今尚无因达不到标准被退货的情况,更不存在因达不到环保要求而被挡在国门之外。有关资料查询表明,在日本2003年查出农药残留超标而被拒绝的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名单中,没有一家是绿色食品的生产企业。近年来在我国农产品出口一直徘徊不前的情况下,全国绿色食品出口贸易额保持了50%以上的增长速度,据统计,2003年全国绿色食品产品出口率已达12.4%,出口额10.8亿美元。我国绿色食品出口快速增长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绿色食品的产品标准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普通农产品标准,为企业搭建了一个符合国际惯例并在产品标准方面基本与国际相一致的质量保证平台。而且,通过实施以绿色食品标准为核心的认证管理,企业增强了质量意识,使生产达到标准化,在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的要求规范生产行为的过程中提升了产品质量,在严格落实绿色食品全程质量控制制度的基础上,主动适应进口国的标准和规定,拉动了产品出口。同时,绿色食品认证管理又为企业质量信誉增加了第三方公正。
目前,虽然绿色食品标准在整体水平上接近或达到发达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但并不意味着绿色食品标准全部达到某一个发达国家的标准。例如,绿色食品标准与日本相应标准在整体上达到同一层次,但某些产品的标准则有高有低,日本果菜敌百虫和马拉硫磷的农残标准分别为0.5ppm和2ppm,绿色食品的标准为0.1ppm和不得检出,而乐果、杀螟硫磷、敌敌畏、倍硫磷等指标则严于绿色食品。除有机食品外,目前在农产品领域尚未形成一套统一的国际标准,出口的产品必须符合进口国的产品标准。尽管绿色食品在出口中被视为已获得了一种质量控制体系认证的高质量产品而倍受青睐,但直接进入海外市场尤其是超级市场连锁店的原包装的绿色食品成品却寥寥无几,一些直接上超市的绿色食品成品也大多按进口商的要求进行包装,进出口商一般很少再加贴绿色食品标识。因此,为了在海外市场培育我国绿色食品以及我国农产品生产企业的自有品牌,绿色食品的标准也在根据进口国的普遍要求不断修订和完善中,大宗产品如粮油、禽肉,尤其是蔬菜方面其农药残留标准参照日本和欧盟的标准进行修订,以保持与国际惯例相一致,只是由于标准的权威性和法规性决定标准的修订、发布和实施需要一个周期,绿色食品标准修订迟缓,在事实上造成了某些产品的标准和发达国家的标准尚有一定的距离。此外,现有的绿色食品标准体系中还缺乏许多大类产品标准,如杂粮、水产品;区域性生产操作规程的数量少,不能充分指导绿色食品基地生产;生产作业历尚未在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全面普及。
综上所述,绿色食品标准提供了开展绿色食品生产和管理活动的技术、行为规范,也是维护绿色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的技术和法律依据。绿色食品认证促进了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实现了农业生产的标准化,提高了农产品及其加工品质量,提升了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可持续农业生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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