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死亡绝户?法律上的情形是怎么样子的?跪求专家解答和帮助!!!

情况是这样的:我一个伯公,他有一子一女,女已嫁,户口迁出,其子先于其逝世,且后事由其侄子料理。而后我伯公生病,伙食都是那个侄子负责。伯公逝世后,其后事也是其侄子料理。现其... 情况是这样的:我一个伯公,他有一子一女,女已嫁,户口迁出,其子先于其逝世,且后事由其侄子料理。而后我伯公生病,伙食都是那个侄子负责。伯公逝世后,其后事也是其侄子料理。现其有责任田(伯公的儿子逝世后由其侄子耕种),其所在村小组组长以其在本村小组没有合法继承人,属死绝户为由,要求收回责任田。(因修公路等要征用到责任田)伯公的侄子不服,继续耕种,因此那村小组组长将伯公的侄子告上法庭,理由是:XX村民小组于1989年10月30日与本村民小组村民XXX签订了1.448亩责任田的土地承包合同,合同期此1990年至1994年12月30日,后因政策性延期至2028年12月30日止。但由于XXX于2002年逝世,且其在本村民小组无合法继承人,属死亡绝户。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大埔县“关于村民死亡后对其承包责任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我村民小组有权收回发包给XXX的1.448亩责任田。但遭到其侄子的无理阻挠,责任田被其侵占耕种多年无法收回。后经村委会、镇政府多次调解,其侄子均置之不理。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财产,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请问“在本村小组没有合法继承人,属死绝户”这个说法是否成立,是否有侵害我名誉权?其是否有权收回责任田?责任田相关经济利益如何处理?伯公的侄子能否作为其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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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xin123456789a4859
2011-02-15 · TA获得超过529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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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遗嘱的化,你是不能继承你伯公的财产的。集体收回其财产,死亡绝户成立,未侵犯名誉,责任田集体收回,责任田地上耕苗由集体补偿给你损失,伯公侄子不是法定继承人。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三十二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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