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请高人指点,跪求

我爸爸五年前做过一次下肢静脉曲张的手术,术后腿还是一直肿胀,没有一点好转的现象,去年5月份我爸爸去别的医院检查,在以前的医院取病例时才发现,五年前手术的时候医院在没有经过... 我爸爸五年前做过一次下肢静脉曲张的手术,术后腿还是一直肿胀,没有一点好转的现象,去年5月份我爸爸去别的医院检查,在以前的医院取病例时才发现,五年前手术的时候医院在没有经过家属签字的情况下把我爸爸的血管取了下来,接上了人造血管,到目前位置病情不但没有好转一直恶化,爸爸已经一年多没上班了,失去工作能力,我和家人想向法院提出申诉,跪求知道有关知识的高人解答!!!!跪求 跪求 跪求 跪求 跪求 跪求 跪求 跪求 跪求 跪求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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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临祁正元律师
2011-02-16 · 律师
律临祁正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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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拿着现在的病历材料去和以前的医院协商,看怎么赔偿。如果协商不下去,再去法院起诉。毕竟诉讼程序很麻烦,而且你得到的不一定比协商得到的多。起诉时被告为做手术的医院,法定代表人为院长,去医院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以下是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 第四条 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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