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保社保交多久可以领生育保险
缴费时间连续12个月,可领取厦门生育津贴。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规定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政策,且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同时依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6月8日发布的生育保险新政策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市社保中心提醒内容明确指出现单位参保人员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缴费年限的计算由原来的累计12个月变为连续12个月,均可申领生育津贴。
扩展资料:
厦门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按日计发;
2、生育: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3、流产(含人工流产或引产):怀孕未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42天;怀孕满7个(妊娠)月流产的98天;
4、计划生育手术:放置宫内节育器的7天;摘取宫内节育器的3天;输卵管结扎的30天;输精管结扎的15天;输卵管复通术的30天;输精管复通术的15天。
参考资料来源: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市生育保险新政策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2011-02-16
2011-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