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题目

小王去饭店吃饭,上厕所前把公事包交给六岁儿子,回来后发现包不见了。小王与饭店因此事起纠纷。问:1.小王与饭店是什么关系?2.饭店是否有照看小王随身携带物品的附随义务?3.... 小王去饭店吃饭,上厕所前把公事包交给六岁儿子,回来后发现包不见了。小王与饭店因此事起纠纷。问:1.小王与饭店是什么关系?2.饭店是否有照看小王随身携带物品的附随义务?3 .小王损失有谁负责?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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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07a90b8
2011-02-16 · TA获得超过6178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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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费者和服务提供者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码逗
2、既然是随身携带,那么理应由小王自己照看,所以饭店在没有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不承担照看义务。但是,作为饭店,有提供安全消费场所的义务。
3、自行负责。在找到拿走包的人之后,铅念此人也应槐模困付一定责任。
百度网友987f20c9a
2011-02-17 · TA获得超过160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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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费者和服务提供者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
2、饭店的经营者应该尽到保障顾客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定义务,但是,究竟这种义务应该尽到什么程度,法律并没有什么饥蠢雹规定。
3、所以饭店如果尽到了一般提烂帆醒义务如张贴小心保管财物的标语等档哪,可以免责,或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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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临李良宵律师
2011-02-16 · 律师
律临李良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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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王与饭店是消费合同关系
2.饭店有照看小王随身物品的义务
3.饭店付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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