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法律的好心人帮我解决这个可怕的伦理问题,我真的快疯了
这事情是这样的。我和老公生两个儿子。大的10岁了,小的8岁,10年前我们是未婚前孕,我们都是农村的家人,家里闹的很大,本来孩子是准备打掉的,但由于10年前技术不行。孩子4...
这事情是这样的。我和老公生两个儿子。大的10岁了,小的8岁,10年前我们是未婚前孕,我们都是农村的家人,家里闹的很大,本来孩子是准备打掉的,但由于10年前技术不行。孩子4月了,没法打了掉,最后我们还是结婚了,婚后的3年中,老公的小叔。常拿我开些正常的玩笑,我老公慢慢看不下了,便起了疑心,老公的家人都知道,后来老公家人开始和他的小叔,作战了。一年的时间小叔被赶跑了,后来老公家人开始整我了,半年我就没办法在家了,我就到城市打了了,我也没有和他的小叔联系,我就天天上班,到过年了,我就回娘家,老公家里人来叫我回去过年,我爹妈一直劝我回去,后来我就回去了,回去的那天也是大年30晚,吃完饭我们又吵架了,我又回娘家了。面后的5年里。除了上班,我都是在娘家过的,我家里人都快被我气疯了,孩子也都是在娘家过的。 后来老公小叔也离婚了,几年都没有回家过年了。这两年又和我联系了,聊一些彼此痛苦的事。我和他没有什么,可老公那边,对于这种事,是无法告于世人,我这边也一样的,爸妈每年都在处理我的事。离婚等等。可是也不敢告诉他们无耻之事,一直拖到现在,前天两,我家里的人都到老公家去处理我的事,双方还是满下事实。我回去后妈妈死哭让我说出一些事情。我几年都没有说的事,却说了,妈妈当场气晕了。现在我爸爸和两弟弟知道了。其他人还不知道,我堂姐要给我在介绍一门亲,我也不要,我现在想和他小叔走下去,觉得我们命运很像。 请好心人帮帮我,我和我老公没有办结婚证,没有任何证,两个孩子户口是入他们亲戚家里的,还有和我老公小叔什么也没有,只是以前不重视后果。到现在只是觉得命运很像,才有点选择他,不然就这样一直拖下去的,请好心人给我点好建议,我无法生活在黑暗中了。。谢谢!
我要一个孩子。还有现在双方都不肯提离婚,谁说离婚谁得付出一些 展开
我要一个孩子。还有现在双方都不肯提离婚,谁说离婚谁得付出一些 展开
7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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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你的倾诉,我很同情你,也很想帮助你。我更希望你的再次选择是正确的,而不是再错下去。 你们这是一种显著的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指 无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是夫妻的一种关系。基本特征是:
(一)男女双方均无配偶,如一方或双方有配偶,则为事实重婚,而非事实婚姻。
(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周围群众所公认。双方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不正当的两性关系的显著区别。
�(三)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没有履行法定的结婚程序,因而是一种违法婚姻,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也就是说,你要和你老公到民政部门或法院解除同居关系,并处理好财产归属和子女抚养问题。
衷心希望你能走好这一步,获得属于自己的幸福!
事实婚姻是指 无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是夫妻的一种关系。基本特征是:
(一)男女双方均无配偶,如一方或双方有配偶,则为事实重婚,而非事实婚姻。
(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周围群众所公认。双方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不正当的两性关系的显著区别。
�(三)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没有履行法定的结婚程序,因而是一种违法婚姻,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也就是说,你要和你老公到民政部门或法院解除同居关系,并处理好财产归属和子女抚养问题。
衷心希望你能走好这一步,获得属于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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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同情你的遭遇。你诉说了很多,把你的不快都说了出来,能理解!
1、按你的诉说,你和你的所谓老公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双方通过协商或必要时通过法院解除同居关系。依据为:《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之规定。
2、 关于小孩的抚养问题,虽然双方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但父母必须将其抚养成人。你提到想抚养一个孩子,可能性很大,但你必须具备抚养小孩的条件,比如生活环境、条件等。
3、至于谁先提出离婚(实际为解除同居关系),只是先垫付诉讼费罢了(300元以下)。
4、谈点个人看法:如果你还想和你老公过日子,那就做一个亲子鉴定吧(虽然不人道),证明给他看看。如果没有必要,感情已无,按照马克思他老人家的遗言,“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建议你寻找自己心爱的、爱你的另一半!
1、按你的诉说,你和你的所谓老公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双方通过协商或必要时通过法院解除同居关系。依据为:《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之规定。
2、 关于小孩的抚养问题,虽然双方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但父母必须将其抚养成人。你提到想抚养一个孩子,可能性很大,但你必须具备抚养小孩的条件,比如生活环境、条件等。
3、至于谁先提出离婚(实际为解除同居关系),只是先垫付诉讼费罢了(300元以下)。
4、谈点个人看法:如果你还想和你老公过日子,那就做一个亲子鉴定吧(虽然不人道),证明给他看看。如果没有必要,感情已无,按照马克思他老人家的遗言,“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建议你寻找自己心爱的、爱你的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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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没有的话没有法律效力,也没有离婚的事情。如果你需要钱的话可以跟现在的老公好好谈谈,如果你觉得跟心爱的人在一起比较重要,以后自己努力的话,那就什么也不用谈了。直接带着孩子走就可以了。不过你要好好想想孩子的问题,两个孩子,你能带走一个不管另一个吗?还有你跟老公的小叔也要好好商量,要看清他这个人,如果是真心对你,你就跟他走,如果不是的话,你宁愿一个人。总之要照着自己心里的想法去做。你那个地方那么不开化,根本不懂什么是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你就不用待着了,既然没有结婚证的话就只是同居,也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了。直接走就可以,不过要考虑好孩子的问题,孩子是无辜的。希望你以后跟孩子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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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只能算同居,法律不管,你和你的老公也就是你们那个地方的人认可罢了,没有意义。只要你有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你想和谁结婚,只要他同意。你老公乃至他的家人都不能把你怎么样,除了私人手段之外。所以你想要自己的幸福,最好和自己喜欢的人离开你们那个未开化的村,去外面和自己的爱人寻求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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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这样痛苦,为何不和你老公做个彻底了断。然后和他远走高飞呢?祝你幸福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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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远走高飞吧,不要在当地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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