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需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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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2、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
3、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支出的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扩展资料
在建工程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发生的价值。
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固定资产发生的日常修理费、大修理费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装修费用等,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也在本科目核算;没有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进行明细核算。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应在本科目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三、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的价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在建工程
深美林评估
2024-12-20 广告
2024-12-20 广告
你这个会计处理是正确的,在每次发生费用的时候,都计入在建工程,未完结的部分计入应付帐款的借方.在完工的情况下,计入固定资产.每次付款的时候,计应付帐款的贷方. 问题是,贷款的利息,不应该计如固定资产的价值,而应该计算进入当期的财务费用.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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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建工程已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以转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2、在建工程在未转入固定资产前可以出租,如果出租应转入“投资性房地产”会计科目:
借:投资性房地产
贷:在建工程
3、如果就在在建工程出租,租金收入可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补充回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就要确认固定资产,不需要“完工证”。“完工证”提法也不规范,根据以往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政策法规一般有“建设项目质量验收单”、“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财产清单”等。会计确认建设项目转入固定资产,在历史上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标准,有相当长时期建设项目转入固定资产是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为标准,但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有时要等到数年,因此新准则将建造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就要确认固定资产。由于“土地”一般企业应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房屋建筑成本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因此土地证应不作为房屋建筑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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