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请在百忙中回答我个问题好吗?万分感谢!
我们公司与a公司签订购货合同,购买货物100吨。由于货物含有水分,合同约定扣除5%水分作为最终数量,也就是95吨,付款后a公司按95吨数量给我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后我公司...
我们公司与a公司签订购货合同,购买货物100吨。由于货物含有水分,合同约定扣除5%水分作为最终数量,也就是95吨,付款后a公司按95吨数量给我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后我公司与b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合同未约定扣水,这样b公司付款后我公司给其开具了100吨的增值税发票。于是产生入库比出库少5吨,这样税务会查账吗?今天咨询了一下,说开票按实际数量开,转库存帐的时候按入库数量做出库数量 保持平衡,请问这样做合法吗?真是万分感谢 !!就这点分了!!希望得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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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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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样做账面不就出现-5吨的库存了么(假设没有其他库存商品),造成账实不符啊。
现在这种情况下,“开票按实际数量开,转库存帐的时候按入库数量做出库数量 保持平衡”还是比较稳妥的做法。
至少遇到检查时,有购入时“约定扣水5%”的合同在可以解释清楚。除非遇到不讲理的检查人员,一般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不知道你具体是什么货物,需要扣水。我觉得比较稳妥的办法还是在采购时,合同约定“扣水”的,要求对方价格按扣水后开,数量按扣水前的总数量开具,在单价上进行调整。之后你再销售时也好处理,不会出现库存账实不符。
现在这种情况下,“开票按实际数量开,转库存帐的时候按入库数量做出库数量 保持平衡”还是比较稳妥的做法。
至少遇到检查时,有购入时“约定扣水5%”的合同在可以解释清楚。除非遇到不讲理的检查人员,一般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不知道你具体是什么货物,需要扣水。我觉得比较稳妥的办法还是在采购时,合同约定“扣水”的,要求对方价格按扣水后开,数量按扣水前的总数量开具,在单价上进行调整。之后你再销售时也好处理,不会出现库存账实不符。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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