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请教您点事 打扰您了
我的身份证放在老板那里我现在要他说弄丢了我没有什么很直接的东西来证明我的身份证是放在他那里的但是有一点我们员工的身份证都是被扣押在那里的但我的却找不见了我想回家老板打了我...
我的身份证放在老板那里 我现在要 他说弄丢了 我没有什么很直接的东西来证明我的身份证是放在他那里的 但是有一点我们员工的身份证都是被扣押在那里的 但我的却找不见了 我想回家 老板打了我 我报警了 在派出所他给我500块钱算是这事终结 我当初来这里上班的时候 上了3-4个月的班他才给我签的合同 但是合同只有一份是在他那里的 还按手印了 我想问下我现在能得到什么补助 应该怎么办 请求您的帮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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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退还身份证 补偿工资
法律依据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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