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问连带保证责任诉讼时效,保证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和有效时间 255
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时间为2012.7.20,约定还款日期为五个月,2013.5.16债权人起诉债务人+保证人,2013.5.24主债务人被移送公安机关,2014.7月主债...
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时间为2012.7.20,约定还款日期为五个月,2013.5.16债权人起诉债务人+保证人,2013.5.24主债务人被移送公安机关,2014.7月主债务人非法集资判刑,请问连带保证责任诉讼时效,保证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和有效时间
展开
若以下回答无法解决问题,邀请你更新回答
展开全部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规定,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三十八规定,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2932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杭州雪花飘飘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重庆晨曦微光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西安夜猫子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