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如下经济业务向A公司销售产品一批,价款200000元,增值税34000元。收到A公司交来一张已经银行承
(1)向A公司销售产品一批,价款200000元,增值税34000元。收到A公司交来一张已经银行承兑的、期限为2个月的不带息商业汇票,票面价值为234000元。
(2)经协商将应收B单位的货款100000元改用商业汇票方式结算。已收到B单位交来一张期限为6个月的带息商业承兑汇票,票面价值为100000元,票面利率为8%。
(3)上月收到C公司一张一个月期的带息商业承兑汇票已到期,委托银行收款。现接银行通知,因C公司银行账户存款不足,到期票款没有收回。该票据的账面余额为90000元,票面利率为8%。
(4)应收D单位一张3个月的银行汇票已到期,该票据票面价值为150000元,票面利率为8%,款项已收存银行。
(5)将上述收到A公司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贴现天数为45天,贴现率为9%,贴现款已收存银行。
(6)上月向银行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因承兑人(E单位)无力支付,银行退回贴现票据,并在本企业银行账户中将票据本息划回。该票据的票面价值为180000元,票面利率为8%,半年期。
(7)年末,对上述尚未到期的应收B单位的带息票据计提利息。企业已持有该票据3个月。
要求:根据以上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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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应收票据 23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
(2)借:应收票据——B单位 100000
贷:应收账款——B单位 100000
(3)借:资产减值损失 90600
贷:应收票据——面值 90000
——利息收入 600
(4)借:银行存款 153000
贷:应收票据——面值 150000
——利息收入 3000
(5)借:银行存款 234000
贷:应收票据 234000
(6)借:短期借款 180000
财务费用 7200
贷:银行存款 187200
(7)借:应收利息 2000
贷:应收票据——利息收入 2000
扩展资料: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
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正式实施,原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适用13%税率的全部降至11%,这个调整会涉及农产品、天然气、食用盐、图书等23类产品。
2018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
因此,中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业务(1)
借:应收票据-商业汇票 23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
业务(2)
借:应收票据-商业汇票 100000
贷:应收账款-B单位 100000
业务(3)
借:应收账款-C公司 90720
贷:应收票据-商业汇票 90000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720
业务(4)
借:银行存款 150000*(1+8%/12*3)=153000
贷:应收票据-商业汇票 150000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3000
业务(5)
借:银行存款 231367.5
财务费用-手续费 2632.5
贷:应收票据-商业汇票 234000
业务(6)
借:应收账款-E单位 180000*(1+8%/2)=187200
贷:应收票据 187200
业务(7)
借:应收票据-计提利息 100000*8%/6*3=4000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4000
扩展资料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票据的持票人。办理商业汇票必须注意下列事项:
(1)办理商业汇票必须以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2)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应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即承兑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3)签发商业汇票必须依《支付结算办法》第78条规定,详细记载必须记载事项。
(4)至2012年,我国使用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所采用的都是定日付款形式,出票人签发汇票时,应在汇票上记载具体的到期日。
(5)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员均应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承兑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承兑视为拒绝承兑,承兑无效。
(6)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申请贴现时,必须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贴现银行办理转贴现、凭发运单据复印件。贴现利息的计生机算,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的银行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商业汇票的票款结算一般采用委托收款方式。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商业汇票
2017-04-06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
(2)借:应收票据——B单位 100000
贷:应收账款——B单位 100000
(3)借:资产减值损失 90600
贷:应收票据——面值 90000
——利息收入 600
(4)借:银行存款 153000
贷:应收票据——面值 150000
——利息收入 3000
(5)借:银行存款 234000
贷:应收票据 234000
(6)借:短期借款 180000
财务费用 7200
贷:银行存款 187200
(7)借:应收利息 2000
贷:应收票据——利息收入 2000
(1)借:应收票据 23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
(2)借:应收票据——B单位 100000
贷:应收账款——B单位 100000
(3)借:资产减值损失 90600
贷:应收票据——面值 90000
——利息收入 600
(4)借:银行存款 153000
贷:应收票据——面值 150000
——利息收入 3000
(5)借:银行存款 234000
贷:应收票据 234000
(6)借:短期借款 180000
财务费用 7200
贷:银行存款 187200
(7)借:应收利息 2000
贷:应收票据——利息收入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