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退休职工涨退休怎么涨退休工资上调最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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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的退休金调整将继续坚持 并轨 原则,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实行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 的调整办法。同时,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各地区之间、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具体调整办法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到每一位退休人员,由于缴费(工作)年限和养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实际的调整水平也会存在一定差异。本文将为大家带来2017年陕西省退休金上调的最新消息。具体如下:
据悉,此次调待是陕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待遇第13连调,也是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后的第二次调整,惠及253万余名退休人员。
今年陕西省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继续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 三结合 的办法。
定额调整重点体现社会公平。参加此次调整人员均每人每月增加46元。
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突出效率因素。首先是按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15年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部分,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缴费年限部分,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不足一年的按1年计算。其次是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以退休人员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计算到1元,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
适当倾斜是对高龄(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即对193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37年1月1日至1941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2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此次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据悉,此次调待是陕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待遇第13连调,也是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后的第二次调整,惠及253万余名退休人员。
今年陕西省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继续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 三结合 的办法。
定额调整重点体现社会公平。参加此次调整人员均每人每月增加46元。
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突出效率因素。首先是按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15年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部分,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过15年缴费年限部分,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不足一年的按1年计算。其次是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以退休人员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计算到1元,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
适当倾斜是对高龄(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即对193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37年1月1日至1941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2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此次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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