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出嫁的女儿大年初二回娘家
回娘家,在中国北方又称走娘家。是一种很有特色的中国风俗。每年正月初二中国各地同胞出嫁的女儿要回娘家,夫婿要同行,所以俗称迎婿日。
迷信观念认定,已逝的老祖宗,年底(有说腊月28,有说29或30)从天上回家享受供奉;
老祖宗如果看到家里有“外人”,就不愿进家了;
已婚女人被认为是“外人”;
所以已婚女人不能在家里过除夕、初一;
以前已婚女儿由于某种特殊的原因非在娘家过年不可,父母、家人即使嘴上不说什么,心里也是不怎么高兴的。因为老一辈还有另外一种说法,说结了婚的女儿若是除夕、初一回娘家,会把娘家吃穷、吃垮,所以早期也常见嫁到外地的女儿除夕前返乡后,不进自己的家门,而是先寄宿友人家,待初二一早到才回娘家。
老祖宗享用供奉后,在初一(或初二)晚上就回到天上了,女儿就可以回家了。当然,过年回娘家,全国各地也并不是都在大年初二。例如:晋北和晋中多在初二回娘家,晋南多在初三。民谚有“正月初二路上看,尽是小生和小旦”,这正同如今正月初二上午满街巷携夫牵儿回娘家的城乡景观相映成趣。大同一带则有正月初一接待女婿的习俗。晋南的新绛,初二是娘家去看望出嫁的闺女的日子。
还有,山西万荣农村视初二为鬼节,民国《万荣县志》载:“二日,新丧之家,亲戚咸来烧纸,女家特送锞串悬门首,邻里皆送锞纸,名曰‘首节’。”有的人家因不忍搅扰对新丧亲人的思念之情而停止拜年:“二日午前,新丧家门前插纸幡,曰‘过二节’。乡党俱送纸锞,己制止。是日,不拜节。”今万荣县人初二仍不出门拜节而在家祭祀。晋中祁县也有出嫁女子初二祭去世父母之习,故不能在这天回娘家拜年。初三是看舅的日子,甥男甥女或单独去,或和父母一同去舅家看望姥姥和舅父母。
正月初一是一年之始,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嫁到夫家便是夫家的人了。大年伊始,阖家团圆,自然不便回娘家去。正月十五也是一年之中第一个月圆日,恐媳妇回娘家举家不团圆。所以一般都是正月初二回娘家,正月十六回娘家。
浙江等地,旧时忌新妇在冬至节回门。否则以为将克死其夫家家长。俗谚云:“娘屋住个冬,夫家去个公。”江苏也有此俗。不过,理由不同,谓如冬至在娘家过,则娘家家道将因之而衰落。
河南一带,因为女不祭灶,所以祭灶日亦不叫闺女回娘家。正月初一是一年之始,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嫁到夫家便是夫家的人了。大年伊始,阖家团圆,自然不便回娘家去。正月十五也是一年之中第一个月圆日,恐媳妇回娘家举家不团圆。所以一般都是正月初二回娘家,正月十六回娘家。以便照顾到婚姻双方的团圆喜庆。鹿邑县有“正月十六请(闺女),二月二送,一辈子不生病”的俗语。